财政部等六部门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

刊发时间:2018-01-10 A2版  作者:

  新华社北京1月8日电   (记者   郁琼源   胡  璐)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能源局等六部门日前共同印发《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的通知》。
  财政部关税司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此次调整根据国内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发展以及配套零部件、原材料生产制造能力变化等情况,结合《中国制造2025》规划,在《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中增列了国内处于起步期或成长期的部分技术装备,删减了目前国内产业发展较好、上下游配套较齐全的部分技术装备,进一步明确政策支持方向;对已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部分技术装备,在《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中明确其进口不予免税;根据《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调整情况,相应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品目录》,对确有必要进口的零部件、原材料予以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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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等六部门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

刊发时间:2018-01-10 A2版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新华社北京1月8日电   (记者   郁琼源   胡  璐)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能源局等六部门日前共同印发《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的通知》。
  财政部关税司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此次调整根据国内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发展以及配套零部件、原材料生产制造能力变化等情况,结合《中国制造2025》规划,在《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中增列了国内处于起步期或成长期的部分技术装备,删减了目前国内产业发展较好、上下游配套较齐全的部分技术装备,进一步明确政策支持方向;对已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部分技术装备,在《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中明确其进口不予免税;根据《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调整情况,相应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品目录》,对确有必要进口的零部件、原材料予以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