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政策干部读本(一)

刊发时间:2018-01-10 A2版  作者:

  170、脱贫攻坚巡查的重点有哪些?
  干部在落实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方面存在失职渎职,不作为、假作为、慢作为,贪占挪用扶贫资金,违规安排扶贫项目,贫困识别、退出严重失实,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以及违反贫困县党政正职领导稳定纪律要求和贫困县约束机制等。
  171、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采取的形式有哪些?
  主要采取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实地调查、问卷调查、个别访谈和听取汇报、受理群众举报、随机访谈或者暗访等形式进行,同时适当运用第三方评估成果。
  172、民主党派开展脱贫攻坚民主监督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农工党中央对口云南省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工作,主要内容是贫困人口精准识别情况,贫困人口精准脱贫情况,贫困县摘帽情况,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情况,重大政策措施执行情况,扶贫资金项目管理使用情况,健康扶贫情况,生态扶贫情况。
  民革省委、民盟省委、民建省委、民进省委、农工党省委、致公党省委、九三学社、台盟省委等8个民主党派省委分别对口8个州(市),开展专项民主监督。
  173、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脱贫攻坚工作报告的内容有哪些?
  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每半年向上一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书面报告一次本区域的脱贫攻坚工作,主要报告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和政策情况,脱贫攻坚年度工作计划和贫困退出进展情况,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动态管理情况,实施精准扶贫情况,开展“挂包帮”定点扶贫和驻村扶贫工作队工作以及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工作情况,落实扶贫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四到县”制度,整合投入专项、行业、社会资金和管理使用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困难问题和下步工作计划。当年计划脱贫摘帽县每季度书面报告一次。
  174、成员单位应向本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告的工作有哪些?
  每半年书面报告一次,主要报告4个方面的内容:组织本行业、本部门开展脱贫攻坚工作,落实行业脱贫攻坚责任和政策措施情况;年度行业扶贫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进展情况;开展“挂包帮”定点扶贫和派出驻村扶贫工作队队员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困难问题和下步工作计划。当年计划脱贫摘帽县每季度书面报告一次。
  175、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抽查机制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通过建立抽查工作机制,督查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切实担负起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及时掌握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促进各地区各部门脱贫攻坚组织领导、工作责任、力量整合、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形成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强大合力,加快脱贫攻坚步伐。
  176、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抽查的方式有哪些?
  由省纪委牵头协调,省、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四级联动,以县级纪委为主,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组织实施,依托全省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平台,由县(市)纪委、扶贫办确定抽查对象,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实施实地抽查。省、州(市)、县(市、区)根据需要,对村“两委”、驻村工作队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及贫困人口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每月开展一次。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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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政策干部读本(一)

刊发时间:2018-01-10 A2版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170、脱贫攻坚巡查的重点有哪些?
  干部在落实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方面存在失职渎职,不作为、假作为、慢作为,贪占挪用扶贫资金,违规安排扶贫项目,贫困识别、退出严重失实,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以及违反贫困县党政正职领导稳定纪律要求和贫困县约束机制等。
  171、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采取的形式有哪些?
  主要采取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实地调查、问卷调查、个别访谈和听取汇报、受理群众举报、随机访谈或者暗访等形式进行,同时适当运用第三方评估成果。
  172、民主党派开展脱贫攻坚民主监督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农工党中央对口云南省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工作,主要内容是贫困人口精准识别情况,贫困人口精准脱贫情况,贫困县摘帽情况,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情况,重大政策措施执行情况,扶贫资金项目管理使用情况,健康扶贫情况,生态扶贫情况。
  民革省委、民盟省委、民建省委、民进省委、农工党省委、致公党省委、九三学社、台盟省委等8个民主党派省委分别对口8个州(市),开展专项民主监督。
  173、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脱贫攻坚工作报告的内容有哪些?
  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每半年向上一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书面报告一次本区域的脱贫攻坚工作,主要报告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和政策情况,脱贫攻坚年度工作计划和贫困退出进展情况,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动态管理情况,实施精准扶贫情况,开展“挂包帮”定点扶贫和驻村扶贫工作队工作以及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工作情况,落实扶贫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四到县”制度,整合投入专项、行业、社会资金和管理使用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困难问题和下步工作计划。当年计划脱贫摘帽县每季度书面报告一次。
  174、成员单位应向本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告的工作有哪些?
  每半年书面报告一次,主要报告4个方面的内容:组织本行业、本部门开展脱贫攻坚工作,落实行业脱贫攻坚责任和政策措施情况;年度行业扶贫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进展情况;开展“挂包帮”定点扶贫和派出驻村扶贫工作队队员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困难问题和下步工作计划。当年计划脱贫摘帽县每季度书面报告一次。
  175、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抽查机制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通过建立抽查工作机制,督查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切实担负起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及时掌握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促进各地区各部门脱贫攻坚组织领导、工作责任、力量整合、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形成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强大合力,加快脱贫攻坚步伐。
  176、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抽查的方式有哪些?
  由省纪委牵头协调,省、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四级联动,以县级纪委为主,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组织实施,依托全省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平台,由县(市)纪委、扶贫办确定抽查对象,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实施实地抽查。省、州(市)、县(市、区)根据需要,对村“两委”、驻村工作队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及贫困人口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每月开展一次。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