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严厉打击网络违法行为
本报讯 (通讯员 施 剑) 2017年,临沧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采取4条渠道搜集网络违法案件线索,立案查处网络违法案件数比上年有所上升。
引导网络经营主体通过“百度”等公共搜索引擎,搜集损害自身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市民通过“百度”搜索引擎,发现2家医院在“百度”发布付费搜索广告时,将自己医院的名称设置为百度推广的搜索关键词,并向市工商局举报,市工商局责令改正2家次,对构成侵犯他人企业名称专用权1家医院正在立案调查。
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通过“百度”等公共搜索引擎和“淘宝”等各种网络交易平台搜索引擎,搜集辖区内网络交易平台、网站和网店的违法行为,对搜索发现的宣传内容涉及使用绝对化用语等4个网站,责令其删除违法信息5条,网络经营主体自行关闭网站5个;搜索发现没有悬挂电子标识的23个网站(网店)进行提醒告诫,对3家网络经营主体因经营权多次转让,无法联系到网站管理人员,帮助协调关闭网站。
通过收集12315消费者投诉平台信息,分析、梳理各类违法线索,打通“诉转案”通道,将1件投诉件转为立案查处案件。
组织开展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检,通过抽检发现收集违法线索。如临翔区对网络交易的农特产品质量进行抽检,抽检茶叶25个批次、食品9个批次、菜籽油3个批次;耿马自治县抽检2户企业的红茶和绿茶2个批次,通过抽检,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通过以上4条渠道搜集网络市场违法案件线索,2017年,全市立案查处虚假宣传、在食品中非法添加药品等网络案件10件,删除违法商品信息8条;提请关闭网站3个,网络经营主体自行关闭网站5个;责令整改网站37个;在“临沧工商红盾信息网站”发布8起网络违法典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