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政策干部读本(一)
192.第三方评估的重点有哪些?
采取专项调查、抽样调查和实地核查等方式,对相关考核指标,重点是贫困人口识别率、帮扶工作群众满意度(即:错退率、漏评率、综合贫困发生率、群众满意度“三率一度”)进行评估。
十九、“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
193.“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期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和党中央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为指导,坚持精神与物质“双脱贫”,针对一些贫困地区、贫困群众存在的“等、靠、要”思想和安贫、守贫观念,采取多种方式,激发内生动力,教育引导贫困群众树立自强不息、诚实守信、脱贫光荣的思想观念和感恩意识,把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党的感恩之心,转化为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自觉意愿和行动,齐心协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194.“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的主要措施是什么?
(1)通过在主流媒体开设“自强、诚信、感恩”专栏、向贫困群众印发脱贫攻坚政策普及读物、党员干部和扶贫工作队员进村入户宣讲、编创作品巡回演出、开办农民夜校、开通“12317”扶贫咨询电话、开设“云南扶贫”“云南扶贫热线”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宣传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对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的亲切关怀,宣传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宣传党的扶贫政策措施,宣传脱贫攻坚取得的巨大成效。
(2)在贫困村寨营造脱贫攻坚浓厚氛围,在村寨入口、村道两旁、村寨公共活动场所、农家房前屋后刷写标语,制作反映脱贫攻坚奋斗历程的电视专题片、微电影、微视频、主题歌谣、文艺短剧、小品,开展送戏下乡,推动“自强、诚信、感恩”意识入脑入心。
(3)以脱贫户现身说法,选树脱贫先进典型、为脱贫户颁发脱贫光荣牌证、每年以村为单位发布脱贫光荣榜等方式,树立脱贫光荣守贫耻的导向,激发贫困群众不甘落后、自强脱贫。
(4)对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扶贫政策待遇、骗取资金支持,在贫困识别、贫困退出中不如实申报家庭收入,在易地扶贫搬迁中拒不履行建新拆旧义务,在享受产业、建房扶持性贷款后拒不履行相关合同义务等不良行为,要进行批评教育,取消相应的政策待遇、资金支持。
(5)优化低保制度设计,合理设置低保标准,严格进入门槛,坚持动态管理,组织尚未丧失劳动能力的低保人员参加力所能及的公益劳动和就业培训,体现扶贫不扶懒。
(6)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覆盖全部贫困户,让贫困群众融入产业链条。充分发挥新型农村合作经济对贫困人口的创业带动作用。
(7)在公用设施建设和扶贫帮困工程中,积极采用以工代赈、生产奖补、劳务补助等方式,组织贫困群众投工投劳,努力消除“干部干、群众看、坐等好处送上前”的现象。
(8)大力开展贫困人口就业培训、技能培训,增强贫困人口就业及生存、发展能力,推动贫困群众由“不会干”到“学着干”转变。
(9)建立正面激励、道德约束、舆论监督、法制教育、司法干预机制,引导子女自觉履行赡养义务,养老敬老,树立良好家风,对拒不履行赡养义务或故意通过分户逃避赡养义务、获取不当利益的,取消其享受各种福利政策的资格。
(10)通过设立专栏、播放公益广告、开设道德讲堂、编创文艺作品、推行村规民约等形式,倡导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厚养薄葬、移风易俗,培养文明生产生活方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减轻贫困群众人情负担,增加生产性投入。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