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源持续推动党风政风好转

刊发时间:2018-01-24 A3版  作者:赵贵美 陈志敏 魏千翔

作风建设在路上    持之以恒正风纪

沧源持续推动党风政风好转

  本报讯    (通讯员    赵贵美    陈志敏    魏千翔)    2017年以来,沧源自治县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持续抓实作风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抓组织推动,认真落实主体责任。该县县委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常研究、常部署,去年共召开4次会议进行研究安排。去年底召开县委第十三届八次全体委员会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办调研室呈报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值得警惕》上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迅速印发《关于做好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通知》,在全县各级党组织掀起学习热潮。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重点范围,坚持“一季度一检查一通报”,同时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以及每轮县委巡察工作的重要内容。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列入廉政谈话提醒内容,县委书记两次集体约谈全县495名实职科级领导干部,县纪委针对作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廉政约谈,全年共约谈下级党委、部门和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223人(次),实现约谈全覆盖。
  抓制度建设,以刚性措施正风肃纪。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该县迅速对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作出32项规定,进一步细化落实省委和市委实施办法。健全完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配套制度措施,切实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县公务接待管理工作的通知》《沧源自治县机关公务接待标准及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全面规范全县公务接待管理工作。印发《县级领导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县级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积极示范引领,率先垂范、层层带动,带头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纪律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制定印发《沧源佤族自治县作风建设明察暗访常态化工作办法》《沧源佤族自治县从严控制举办节庆及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试行)》,对监督检查内容、方式等作出具体规定。
  抓监督检查,严查违纪违规问题。抓住重要时间节点,派出18个工作组,对各乡(镇)、县直部门(单位)执行纪律作风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整改问题23个,批评教育15人,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4人,通报曝光1起。认真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纠正“四风”调研抽查和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集中排查工作。制定印发《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调研抽查工作方案》《开展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组建由纪委牵头,督查、财政、审计、发改、人社等部门为成员的抽查组,采取检查公务接待情况、报销票据、相关痕迹材料等方式,对9个县级单位进行抽查,发现并督促整改“四风”问题21个。严肃查处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1起,给予党政纪处分1人,并通报曝光。
  抓工作作风,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大力改进文风会风,严格控制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县性会议,提倡少开会、开短会、开解决问题的会,能不开的坚决不开,能合并的坚决合并,上级已有明确要求、会议内容相同的一律不再召开,缩减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去年,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性会议64场次,同比减少37场次,下降38.6%。加强前置审核,严格控制文件简报数量,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2017年内县委、县委办、县政府、县政府办名义发文490件,同比减少146件,下降22.9%。坚持敢抓敢管,充分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处发生在党员干部身上的不良风气和违规问题,县委、县政府班子成员共开展提醒谈话、约谈、谈话诫勉60人(次),全县各级各部门共运用“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谈话提醒干部323人(次)。
  抓勤俭节约,大兴务实节俭之风。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县公务接待管理工作的通知》《沧源自治县机关公务接待标准及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严格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差旅费管理、下基层交纳食宿费等制度。明确要求全县各级领导干部一律不得进出歌舞厅等高消费娱乐场所,防止用公款请客消费。实行源头治理,县纪委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单位内部资金管理的通知》,通过规范单位内部资金管理,严格预算约束,压缩一般性支出,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等措施,2017年度全县“三公”经费支出1482万元,同比减少151.74万元,下降9.29%。严厉整治滥发请帖请客收礼歪风,共有65名国家公职人员主动报告操办婚丧宴请事宜并接受提醒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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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源持续推动党风政风好转

刊发时间:2018-01-24 A3版  作者:赵贵美 陈志敏 魏千翔 【字体:大 中 小】

作风建设在路上    持之以恒正风纪

沧源持续推动党风政风好转

  本报讯    (通讯员    赵贵美    陈志敏    魏千翔)    2017年以来,沧源自治县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持续抓实作风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抓组织推动,认真落实主体责任。该县县委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常研究、常部署,去年共召开4次会议进行研究安排。去年底召开县委第十三届八次全体委员会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办调研室呈报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值得警惕》上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迅速印发《关于做好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通知》,在全县各级党组织掀起学习热潮。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重点范围,坚持“一季度一检查一通报”,同时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以及每轮县委巡察工作的重要内容。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列入廉政谈话提醒内容,县委书记两次集体约谈全县495名实职科级领导干部,县纪委针对作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廉政约谈,全年共约谈下级党委、部门和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人223人(次),实现约谈全覆盖。
  抓制度建设,以刚性措施正风肃纪。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该县迅速对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作出32项规定,进一步细化落实省委和市委实施办法。健全完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配套制度措施,切实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县公务接待管理工作的通知》《沧源自治县机关公务接待标准及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全面规范全县公务接待管理工作。印发《县级领导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县级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积极示范引领,率先垂范、层层带动,带头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纪律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制定印发《沧源佤族自治县作风建设明察暗访常态化工作办法》《沧源佤族自治县从严控制举办节庆及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试行)》,对监督检查内容、方式等作出具体规定。
  抓监督检查,严查违纪违规问题。抓住重要时间节点,派出18个工作组,对各乡(镇)、县直部门(单位)执行纪律作风规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整改问题23个,批评教育15人,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4人,通报曝光1起。认真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纠正“四风”调研抽查和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集中排查工作。制定印发《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调研抽查工作方案》《开展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组建由纪委牵头,督查、财政、审计、发改、人社等部门为成员的抽查组,采取检查公务接待情况、报销票据、相关痕迹材料等方式,对9个县级单位进行抽查,发现并督促整改“四风”问题21个。严肃查处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1起,给予党政纪处分1人,并通报曝光。
  抓工作作风,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大力改进文风会风,严格控制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县性会议,提倡少开会、开短会、开解决问题的会,能不开的坚决不开,能合并的坚决合并,上级已有明确要求、会议内容相同的一律不再召开,缩减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去年,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性会议64场次,同比减少37场次,下降38.6%。加强前置审核,严格控制文件简报数量,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2017年内县委、县委办、县政府、县政府办名义发文490件,同比减少146件,下降22.9%。坚持敢抓敢管,充分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处发生在党员干部身上的不良风气和违规问题,县委、县政府班子成员共开展提醒谈话、约谈、谈话诫勉60人(次),全县各级各部门共运用“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谈话提醒干部323人(次)。
  抓勤俭节约,大兴务实节俭之风。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县公务接待管理工作的通知》《沧源自治县机关公务接待标准及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严格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差旅费管理、下基层交纳食宿费等制度。明确要求全县各级领导干部一律不得进出歌舞厅等高消费娱乐场所,防止用公款请客消费。实行源头治理,县纪委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单位内部资金管理的通知》,通过规范单位内部资金管理,严格预算约束,压缩一般性支出,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等措施,2017年度全县“三公”经费支出1482万元,同比减少151.74万元,下降9.29%。严厉整治滥发请帖请客收礼歪风,共有65名国家公职人员主动报告操办婚丧宴请事宜并接受提醒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