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提升人居环境的对策思考
提升人居环境,是省市县(区)镇各级党委、政府推进新型城镇建设、建设生态文明、改善发展环境的重大举措,是事关民生的系统工程。近年来,沧源自治县岩帅镇努力提升人居环境工作,虽经镇村两级党委、政府和全镇各族干部群众的不懈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着干群思想认识转变慢、“两违”拆除任务重、设施建设滞后、制度执行落地难等问题。
笔者认为,要建设“天蓝、地净、水清、气新、人和”的美丽红色岩帅,重点应围绕以下方面着力。
转变干群观念。人居环境提升工作要从转变干部群众观念入手。各村组干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团组代表要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认真贯彻落实镇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带头布置好自家庭院、规范摆放居家设施,切实树立起带头示范作用。
推进违法违规建筑治理。“两违”拆除是人居环境提升工作的难点,也是硬骨头。在“两违”拆除上,镇党委、政府一定要有敢于碰硬的精神,亮明硬态度、拿出硬措施、横下一条心,该治理的坚决治理,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提升的尽快提升。
推进环卫设施建设。环卫设施建设薄弱是人居环境提升的瓶颈、难题和短板。要下大气力解决治脏治污及公厕这个重点,加大环卫设施建设。一是按照5至8吨配置垃圾车1至2辆的要求,逐年配备垃圾清运车辆,对交通不便或边远村庄可配置电动(人力)垃圾清运车。二是按照镇政府驻地建成2座以上水冲式公厕、村委会所在地建成1座以上水冲式公厕的要求,到2018年底镇政府驻地、建制村水冲式公厕覆盖率达100%。三是结合棚户区改造,加快集镇污水治理设施建设,提高集镇污水处理率。四是探索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市场化运作方式,推进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生活污染源处理设施建设。
建立长远管理有效机制。制度机制管根本、管长远是人居环境提升工作的关键。要围绕“有钱办事”这个问题,推进制度创新,保障工作推进。一是财政资金补助。采取“以奖代补、以补促治”的方式,镇上每年每个村投入1万元资金,支持各村推动人居环境提升责任和措施的落实。二是居民付费保障运行维护。按照“谁污染、谁负责,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制定完善《集镇街道环境卫生收费标准》《农村垃圾处理收费标准》。集镇街道居民按照“居民付费为主、政府补贴为辅”的方式,按门面房隔数或面积收取卫生费;农村居民按照“村民和集体付费为主、政府补贴为辅”的方式筹集垃圾运营维护资金,原则上每户每个月收取标准为5至10元。三是专人负责促落实。建立完善村庄规划土地建设、农村保洁制度,每个村配备1名村庄规划土地建设专管员;每个自然村根据作业半径、劳动强度、资金情况等,配备1至3名保洁员,并落实好补助和奖惩措施。四是建立评比表彰制度。按照“谁先进褒奖谁、谁落后惩戒谁”的原则,每年评选不少2个先进村、2个落后村,每个村或组评选不少于5户的先进农户、5个落后户,评比结果与配套补贴挂钩。要通过开展评先创优活动,不断增强群众荣辱感,激发群众参与提升人居环境的积极性和热情。
推进村庄规划,发挥总体调控引领作用。开展人居环境提升必须聚焦城乡规划,以严格的管理,管住当前、消化过去、规范未来。一是有效消化过去。要健全规划管理制度,坚持镇规划委议事规则,切实提高规划审查审批效率,坚决防止边拆除违建边增违建现象的发生。二是要管住现在。指导好各村加强村庄建设规划许可管理,确保《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率达100%。三是科学规划未来。要进一步深入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重点抓好主干道沿线村庄规划,确保各项建设沿着科学、规范的轨道推进。
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只有坚持“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全面治理、注重长效;齐抓共管、统筹推进”的原则,着力改善乡村人居环境和城乡发展面貌,才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