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放心舒心的网络消费环境
临沧工商网监在行动
营造放心舒心的网络消费环境
本报讯 (通讯员 施 剑) 我市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网监人员深化“放管服”改革,保护合法经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网络市场秩序,积极为网络消费者营造放心舒心的网络消费环境。
开展网络市场定向监测。市、县、所三级上下联动,运用网络搜索比对和人工比对,辅以买样判定的监测方法,对“双十一”“双十二”“圣诞、元旦、春节”等消费旺季,开展网络市场定向监测工作。对监测发现4家医院的8个网站,以提高自己的竞争力,扩大影响力,赢得更多的患者,承揽更多的医疗业务为目的,在自有网站上杜撰治疗案例、荣誉获得,虚构治疗功效和治疗率,用医生和患者名义误导患者,贬低其他医疗机构,发布夸大、虚假、不真实的医疗和诊疗信息,欺骗和误导社会公众,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立案查处4件、责令限期改正1件,关闭网站3个。对监测发现的6个网站网店发布的格式合同条款违法,“买一送一”推销商品所附带赠送商品未明示品种、规格、期限和方式,网站宣传用语中含有绝对化用语等涉嫌违法违规问题,责令其限期改正;对1个微信公众号发布违法互联网医疗广告和房地产广告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柔性和刚性相结合监管网络市场。对不在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等一般性违法行为,采取柔性和刚性相结合的监管方式。采取“短信”督促提醒、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整改等方式,要求网络经营主体限期改正。并在《责令改正通知书》上进行告诫提醒,提醒经营者依法开展网络经营和服务。2017年,全市共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27份,涉及的30个网站(网店)根据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的提醒告诫,已在其网站首页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了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或已改正其违法行为。
打击网络市场违法行为不手软。面对网络市场主体“量少质弱面散”的局面,我市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本着“加大执法力度,严惩违法行为”也是服务网络市场发展的宗旨,坚持严厉打击网络违法行为与规范经营行为并重,对违法行为不姑息,不手软。2017年,全市立案查处虚假宣传、在食品中非法添加药品等网络案件10件,删除违法商品信息8条;提请关闭网站3个,网络经营主体自行关闭网站5个;责令整改网站37个;在“临沧工商红盾信息网站”发布8起网络违法典型案件。
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获“点赞”。2017年9月5日,“临沧A医院”到临沧市工商局网监科举报,称“临沧B医院”在利用搜索引擎“百度”发布付费搜索广告时,将“临沧A医院”名称设置为“临沧B医院”网站的搜索关键词,希望临沧市工商局帮助其维权。
接到举报后,临沧市工商局网监科立即依法展开调查。经查实,并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临沧市工商局责令“临沧B医院”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给予没收违法所得8730.94元、罚款人民币2万元的行政处罚。
2017年9月12日,“临沧A医院”负责人将一面绣着“执政为民楷模,维护秩序先锋”的锦旗送给临沧市工商局网监科,对临沧市工商局网监科热情、高效地帮助其维护医院的合法权益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