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奏响依法监督最强音
行权于法 履职为民
市人大常委会奏响依法监督最强音
一项项监督工作的开展,一件件建议的督办,一项项创新举措的实施……
透过时空的光影,这一个个关键词诠释着临沧市人大常委会近年来依法监督、开拓创新、履职尽责的轨迹,激荡着市人大常委会在助推国民经济持续向好、推动临沧跨越发展、关注民生持续改善中求实、务实、扎实的铿锵足音。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体现。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事关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权,突出监督重点,改进监督方式,加大监督力度,用监督实效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市人大常委会积极作为,切实加强对经济运行重点工作的监督。每年组织审查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地方财政决算和预算执行情况及调整意见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财政收支审计工作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对市人民政府及工作部门提出加强财源建设、优化财政收支结构、改善发展环境、提高发展质量、强化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等意见建议。设立预算工作委员会,制定《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市级全口径财政预算审查监督办法》,完善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规范和程序,推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市直部门预算纳入人大预决算审查监督体系,初步构建了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新格局。对旅游产业、高原特色农业等领域开展重点监督,提出意见建议,在稳增长、调结构、保民生中发挥积极作用,力促产业结构加速调整、发展动力加速转换、主导产业加速壮大,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有进、稳中有升、稳中向好。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民生事业监督,支持和督促政府保障改善民生,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市人民。制定《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开展专题询问实施办法》,就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饮水安全、食品安全、工商行政管理等问题,进行实地调研,听取工作报告,提出审议意见,开展专题询问,加强跟踪问效,推动问题解决。
天下之难,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没有严格的依法监督,再好的法律法规也会变成一纸空文。市人大常委会把推进司法公正作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先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10余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设立备案审查委员会,制定《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规范性文件“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备案审查机制逐步建立,完成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6件。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职务犯罪审判工作、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打击毒品犯罪工作、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督促决议和审议意见的落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推进“六五”“七五”普法,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宪法精神、践行法治理念、凝聚法治共识,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社会氛围逐步形成。
致力于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开展民族区域自治法执法检查,督促落实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挖掘整理和保护、兴边富民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三年行动计划,推进临沧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致力于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连续4年组织开展临沧环保世纪行活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制定规范性法规条例划定南汀河流域管理保护生态红线,组织开展“河长制”落实情况督查,加大生态保护和环境整治监督力度,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人心,“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成为临沧良好生态环境的靓丽名片;致力于发挥区位优势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作出孟定清水河口岸迁址新建项目国门联检楼和查验区及货场工程政府购买服务有关决议,专题进行“五网”建设视察,组织开展沿边开放、边境管理、通关便利、跨境旅游、华文教育调研,全力推进企业先行、民心先行、文化先行、地方先行,持续推动临沧对缅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