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做好农村民房灾害保险理赔工作
全县共兑现325户,最高兑付6000元
本报讯 (通讯员 陈 阳) 近日,凤庆县民政局将2017年度农村民房灾害保险理赔金拨付到各乡(镇),全县共兑现325户,共兑付理赔金25.28万元。最高兑付农村民房理赔金6000元,切实为受灾农户减轻负担。
2017年,凤庆县动员广大居民户参加农村民房灾害保险,全县7万多户参保。2018年,将继续动员组织全县居民户(农村居民户和城镇居民户均可)参加农村民房灾害保险,投保金额10元,最高赔偿额度为8000元。由县财政补助2元,居民每户自筹8元。参保对象为城市低保户、农村低保户、优抚对象的,每户在县财政补助的基础上,县民政局再补助每户2元。五保户10元投保金由县财政和县民政局承担。有条件的居民还可自行增加投保金额。
农村民房灾害保险的理赔范围包括房屋受到火灾、爆炸、雷击、暴风、暴雨、洪水、雹灾、泥石流、滑坡、地面下陷等灾害。参加投保的居民户在遭受灾害时,及时收集相关受灾材料报村、乡镇,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