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翔区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7月12日至8月21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临翔区委进行了巡视。11月27日,省委巡视组向临翔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的领导方面
(一)关于“‘四个意识’树得不牢”的整改情况。切实把“四个意识”落实到行动上、体现在具体工作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时制定下发实施意见、宣讲方案、宣传方案、干部轮训方案。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进军营、进网络活动,形成了“千堂党课进农村”“万名党员进党校”的生动局面。全区有1.4万余人次党员参加学习,撰写心得体会1.1万余篇。及时举办培训班4期900余人次,对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再学习、再讨论,深刻理解“三个定位”“五个着力”的精神实质和科学内函,对标对表找差距、补短板,并于2018年1月12日召开区委四届三次全会,全面安排部署2018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确定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二)关于“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整改情况。及时修改完善《中国共产党临沧市临翔区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不断提高议事决策水平。结合区位优势和产业发展资源优势,兼顾眼前,立足长远,围绕“六大产业”,及时修定下发《临沧市临翔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2016-2020 年)》,梳理近期产业发展项目92个,总投资508亿元,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探索实施乡村治理试点工作,建美建强乡村。把产业扶贫与招商引资相结合,建立招商项目库,做好落地服务工作。制定《临翔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降低城市绿化成本,逐年化解政府债务。
(三)关于“抓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的整改情况。强化责任意识和阵地意识,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及时制定下发《临翔区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区委常委会全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4次。制定下发了《临翔区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对55个区直单位和部门“僵尸政府网站”进行关闭。修改完善《临翔区村(社区)文体活动设施管理办法》,新建村民小组活动场所262个,创建文化墙村史室102个。以“云岭红烛、育人先锋”为主题推进学校党建巩固提升。落实国家和省相关宗教事务政策,规范内外僧人文化交流,坚决抵制邪教组织渗透。
(四)关于“脱贫攻坚还有差距”的整改情况。落实脱贫攻坚双组长负责和三级书记抓扶贫工作机制,制定出台《临翔区脱贫攻坚村组干部奖励办法》,推动脱贫攻坚。精准贫困对象,组建区处级领导带队的89支工作队、192个工作小组,开展两轮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共剔除815户3508人,新纳入1148户4098人。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因村因户因人施策。全面完成33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档贫困户人均住房超面积整改工作,并全部搬迁入住。制定出台《临翔区涉农项目资金整合管理办法》,杜绝资金滞留闲置、借支挪用等问题。对2016年底扶贫资金结转结余1600万元纳入涉农资金整合范围,实现结转归零。完成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档立卡贫困户收取宅基地征地费清退工作。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865个,实现农户入社全覆盖和每个合作社都有1个龙头企业带动发展。推进电商扶贫,实现贫困户“上行”销售农产品1580万元,带动其他农户“上行”销售农产品2100多万元。实现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达5万元以上。
二、党的建设方面
(一)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整改情况。及时制定下发《临翔区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常委班子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把巡视反馈意见及整改情况作为对照检查内容,并于2018年2月7日召开区委常委班子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开出高质量、好效果、有辣味。要求其他区级和科级领导班子参照区委常委做法召开好年度民主生活会,并成立区级督导组做好指导,确保会议质量。认真贯彻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创建党建示范点43个,1.3万余名党员纳入了积分制管理。开展“不忘初心跟党走”文化展演120余场次,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及担当精神。
(二)关于“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整改情况。扛实党建工作责任,区委常委会全年共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17次,建立区委常委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12个。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61个。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工作巡查制度》,及时对全区84个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排查出10类突出问题201个,并督促完成整改。配齐配强村干部,统一发放了《会议记录本》,规范党组织活动及“三重一大”等事项痕迹记录,推动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坚持党员发展“十六字”方针,抓好农村党员发展工作,全年共发展35岁及以下党员190人,占发展党员总数的70.37%。制定下发《临翔区流动党员管理办法》,成立了人才服务中心流动党支部,找回失联党员319名并纳入有效管理。
(三)关于“干部选拔任用不够规范”的整改情况。制定《临翔区党组织和个人推荐区管干部办法(试行)》,组建干部考察员监督员队伍,强化意见征求,对1名违规使用的领导干部进行整改,免去领导职务,调离原单位。优化干部结构,强化“四类干部”培养,2017年提拔的101名科级干部,其中有少数民族干部31名、妇女干部27名、党外干部13名、35岁及以下年轻干部56名。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对长期在同一岗位任职的18名科级干部进行调整,激发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关于“层层压实主体责任不够”的整改情况。区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细化区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48项,区委班子集体责任36项,区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7项,区委常委职责范围内主要领导责任5项。2017年,区委常委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12次。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出批示54件次,督办重要案件3件,与班子成员、区级党组、乡级党委主要负责人签订责任书28份,开展提醒谈话63人次。其他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和挂钩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开展提醒谈话228人次。由区委常委带队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考核。区纪委常委对全区科级班子及其负责人开展2次廉政谈话,区纪委主要负责人与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个别廉政谈话20人(次);对209名提拔交流科级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的7个党组织、6名领导干部进行问责。
(二)关于“监督执纪问责还不到位”的整改情况。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选举产生监察委员会主任,完成机构撤并和人员转隶,成立区监察委。派驻区级纪检监察组15个,实现派驻机构全覆盖。设立区委巡察办,完成4轮巡察工作。加强村务公开、集体“三资”和民生资金监管平台监督管理,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7件8人。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共梳理权力数948个,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281个,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4254条。共查处违犯党政纪案件43件45人,点名道姓发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通报2期3人,曝光典型案件1期5人,让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三)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严”的整改情况。出台《临翔区领导干部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具体实施办法》《临沧市临翔区国内公务接待“十不准”》等制度,明确用餐标准、陪餐人员,杜绝铺张浪费。开展专项整治,对部分区直机关用公款支付干部职工加班餐费进行清退。深入开展财务管理、集中报账、违规发放津补贴等专项整治,2017年,全区“三公经费”压缩11.7%。严格落实会议和发文审批制度,确保会议和文件数量有所下降。规范调查研究、陪同人员,落实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坚决杜绝形式主义,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883—2166132; 邮政地址:临沧市临翔区白塔路101号(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巡察办);邮编:677099;邮箱:qwxcb2166132@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