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认真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推动临沧落实省委巡视整改取得实效
本报讯 (通讯员 周首标) 省委第六巡视组向临沧市委反馈巡视意见后,市委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抓住讲政治这一根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聚焦政治整改,强化政治担当,从政治上看问题、查根源、定措施,从政治上谋划、部署和推进整改工作。
市委坚持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放在首位,贯穿于整改全过程。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市委迅速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切实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增强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与此同时,成立由市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市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切实担负起牵头抓总的政治责任,对整改工作亲自组织研究、亲自动员部署、亲自督促推动。认真对照巡视反馈意见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逐项制定了106条有针对性的具体整改措施,提出了13项专项整治任务和18项建章立制任务,明确了每一项整改措施的任务要求、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间。市委整改办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跟踪督办,实行问题“签收制”,建立了整改工作台账和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实行整改项目销号、进展情况周报制度,推动整改任务加快实施、取得实效。
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市委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着力解决党的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党的建设全面加强。以“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实践活动为载体,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践行“头顶理想,脚踩泥巴,心中有民,手上有招,创新干、团结干、拼命干”的“临沧作风”,为临沧发展作出贡献。着力实施“先锋模范”“战斗堡垒”“阵地建设”3项党建工程,基层党建质量和水平全面提升。
市委坚持以巡视整改为突破口和着力点,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抽查,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16个单位党委(党组)、69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2017年开展了三轮政治巡察,发现党的领导不力、管党治党不严等各类问题305个,移交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15件。深化对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认识,坚决惩贪治腐、正风肃纪,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领导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发扬钉钉子精神,一锤接着一锤敲,驰而不息纠治“四风”,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党风政风持续好转。
市委坚持讲政治与抓发展的统一,对标党的十九大精神,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的“一跨越”“三个定位”“五个着力”要求,结合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常态下临沧经济社会发展的“三个阶段性特征”,牢牢抓住“跨越”两个字,在巡视整改中进一步理清思路、把握着力点,全力以赴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2017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04.1亿元,增长10%;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1170亿元,增长27.6%;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0亿元,增长5.7%;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42.9亿元,增长13.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95.3亿元,增长12.5%;外贸进出口总额52.7亿元,增长15.1%;招商引资市外到位资金1200.9亿元,增长18.9%;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056元,增长8.6%;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814元,增长10.1%。
通过集中攻坚、扎实整改,巡视整改的106项措施和13项专项整治、18项建章立制各项工作全面推进,市委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各级党组织“四个意识”明显增强;干部作风持续好转,政治生态更加优化,干事创业的氛围更加浓厚;政治环境、法治环境、社会环境、治安环境、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支撑临沧跨越发展的动力更加强劲,全市呈现出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民族团结、边境安宁、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