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政法委连续十年受表彰

刊发时间:2018-03-27 A3版  作者:张建国

构建责任体系   坚持源头治理

市委政法委连续十年受表彰

  本报讯   (通讯员   张建国)   近年来,市委政法委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各部室具体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构建“四级责任体系”,采取有力措施,坚持源头治理,从制度建设上从严治党,成效显著,委机关连续10年被市委表彰为党风廉政建设优秀单位。
  构建“四级责任体系”,明确责任清单。明确市委政法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严格领导班子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明确主要领导的领导责任,对落实主体责任负总责,积极当好落实主体责任的表率,代表市委分别与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做到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对象亲自教育、重要环节亲自协调;明确班子成员的个体责任。班子成员负责抓好分管部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对分管的具体工作负直接责任;明确部室负责人和一般干部的工作责任。部室负责人具体抓部室党风廉政建设,做到定岗位定工作定职责,确保每项工作有人管、有人负责,并要求全体干部都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把主体责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中,落实到全面工作中。制定工作方案、主体责任清单,明确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任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签订责任书,做到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既抓业务又抓队伍,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面落实。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在思想上从严治党。坚持“五个一”学习制度,即:每周五组织1次集体学习、每月开展1次读书会活动、每月看1本书、每季度1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每季度写1篇理论文章或心得体会。做到学以致用,以学促干,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见》等文件。2017年,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9次,干部职工集体学习、党员集中学习15次。成立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读书会,每月举办1次读书交流活动。主要领导、委机关10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3名新任处级干部分别参加省、市级相关专题培训班学习;委机关举办全市基层政法干部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暨基层平安创建培训班,139名政法干部参加培训;全年参加由中央政法委举办的2017年政法干部学习讲座3次,参加学习政法干警4200多人。
  坚持源头治理,从制度建设上从严治党。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民主决策、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落实“三重一大”事项科学民主决策制度,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财物和工程招标,严格将政法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委机关经费预决算、大额财务开支、干部选拔任用等事项列入“三重一大”决策范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年度民主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直面问题,坦诚相见。出台机关议事规则、干部任免事项守则、规范公务接待相关事宜等制度和文件,着力推进规范化制度化建设。2017年,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处级干部进行廉政提醒谈话15次、听取分管领导和部室负责人汇报党风廉政建设15次,班子成员与分管部室开展廉政谈话14次,部室负责人与干部职工开展廉政谈话48人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4次。同时,完善内部风险防控体系,制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规范公务接待活动,下乡按规定交纳住宿费、伙食费,完善财务报账制度。
  坚持开展支部规范化建设,从组织建设上从严治党。2017年市委政法委机关支部被市直机关工委确定为市直20个支部规范化建设试点单位之一,按照规范化党支部建设试点的要求,抓实支部班子建设。制定《党支部“三会一课”操作细则》《党支部书记抓党建重点工作清单》,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开展为期1个月的以“抄准则、专题学、写心得、强党性、树形象”为主题的学习教育活动,党支部累计组织集中学习15场次,党员撰写心得体会40余篇。
  坚持“四忠于”“五过硬”的标准,在干部队伍建设上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等法规和文件精神,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等干部使用原则,真正为干净、勤奋、能干的人提供干事创业、施展才干的平台,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任用人环境。积极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市管干部考察工作。主要领导采取个别和集中谈话的方式与委机关涉及工作变动的11名干部进行任免职谈话和提醒谈话。全年与市县(区)政法委及市直政法各部门领导干部开展各类谈话14场2340人次。
  锲而不舍整治“四风”,在作风建设上从严治党。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新问题,特别是针对表态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10种突出问题,从班子成员、处级领导干部抓起,拿出过硬措施,一项一项抓好整治。认真落实机关公文处理有关规定,切实提高办文质量。严格控制和减少会议活动,召开本系统全市性会议,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召开到乡(镇、街道)级的会议,可采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形式召开,会议时间控制在1小时,特殊情况不超过一个半小时。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和财务管理制度,简化接待工作,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执行“六严禁六不准”、公务接待“十不准”等规定,严格落实财经纪律要求。2017年,“三公经费”累计支出10.61万元,同比下降2.7%。文件较上年少发36个,下降38.3%。班子成员带头,多次到基层开展调查研究。主要领导108天次深入各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业了解政法综治维稳、脱贫攻坚、河长制、挂钩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班子成员带队每月深入挂钩村开展挂钩帮扶工作,3位副书记驻村时间累计达200余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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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政法委连续十年受表彰

刊发时间:2018-03-27 A3版  作者:张建国 【字体:大 中 小】

构建责任体系   坚持源头治理

市委政法委连续十年受表彰

  本报讯   (通讯员   张建国)   近年来,市委政法委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理念,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各部室具体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构建“四级责任体系”,采取有力措施,坚持源头治理,从制度建设上从严治党,成效显著,委机关连续10年被市委表彰为党风廉政建设优秀单位。
  构建“四级责任体系”,明确责任清单。明确市委政法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严格领导班子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明确主要领导的领导责任,对落实主体责任负总责,积极当好落实主体责任的表率,代表市委分别与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做到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对象亲自教育、重要环节亲自协调;明确班子成员的个体责任。班子成员负责抓好分管部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对分管的具体工作负直接责任;明确部室负责人和一般干部的工作责任。部室负责人具体抓部室党风廉政建设,做到定岗位定工作定职责,确保每项工作有人管、有人负责,并要求全体干部都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把主体责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中,落实到全面工作中。制定工作方案、主体责任清单,明确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任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签订责任书,做到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既抓业务又抓队伍,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面落实。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在思想上从严治党。坚持“五个一”学习制度,即:每周五组织1次集体学习、每月开展1次读书会活动、每月看1本书、每季度1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每季度写1篇理论文章或心得体会。做到学以致用,以学促干,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见》等文件。2017年,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9次,干部职工集体学习、党员集中学习15次。成立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读书会,每月举办1次读书交流活动。主要领导、委机关10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3名新任处级干部分别参加省、市级相关专题培训班学习;委机关举办全市基层政法干部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暨基层平安创建培训班,139名政法干部参加培训;全年参加由中央政法委举办的2017年政法干部学习讲座3次,参加学习政法干警4200多人。
  坚持源头治理,从制度建设上从严治党。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民主决策、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落实“三重一大”事项科学民主决策制度,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财物和工程招标,严格将政法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委机关经费预决算、大额财务开支、干部选拔任用等事项列入“三重一大”决策范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年度民主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直面问题,坦诚相见。出台机关议事规则、干部任免事项守则、规范公务接待相关事宜等制度和文件,着力推进规范化制度化建设。2017年,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处级干部进行廉政提醒谈话15次、听取分管领导和部室负责人汇报党风廉政建设15次,班子成员与分管部室开展廉政谈话14次,部室负责人与干部职工开展廉政谈话48人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4次。同时,完善内部风险防控体系,制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规范公务接待活动,下乡按规定交纳住宿费、伙食费,完善财务报账制度。
  坚持开展支部规范化建设,从组织建设上从严治党。2017年市委政法委机关支部被市直机关工委确定为市直20个支部规范化建设试点单位之一,按照规范化党支部建设试点的要求,抓实支部班子建设。制定《党支部“三会一课”操作细则》《党支部书记抓党建重点工作清单》,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开展为期1个月的以“抄准则、专题学、写心得、强党性、树形象”为主题的学习教育活动,党支部累计组织集中学习15场次,党员撰写心得体会40余篇。
  坚持“四忠于”“五过硬”的标准,在干部队伍建设上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等法规和文件精神,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等干部使用原则,真正为干净、勤奋、能干的人提供干事创业、施展才干的平台,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任用人环境。积极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市管干部考察工作。主要领导采取个别和集中谈话的方式与委机关涉及工作变动的11名干部进行任免职谈话和提醒谈话。全年与市县(区)政法委及市直政法各部门领导干部开展各类谈话14场2340人次。
  锲而不舍整治“四风”,在作风建设上从严治党。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新问题,特别是针对表态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10种突出问题,从班子成员、处级领导干部抓起,拿出过硬措施,一项一项抓好整治。认真落实机关公文处理有关规定,切实提高办文质量。严格控制和减少会议活动,召开本系统全市性会议,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召开到乡(镇、街道)级的会议,可采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形式召开,会议时间控制在1小时,特殊情况不超过一个半小时。严格执行“三公”经费和财务管理制度,简化接待工作,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执行“六严禁六不准”、公务接待“十不准”等规定,严格落实财经纪律要求。2017年,“三公经费”累计支出10.61万元,同比下降2.7%。文件较上年少发36个,下降38.3%。班子成员带头,多次到基层开展调查研究。主要领导108天次深入各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业了解政法综治维稳、脱贫攻坚、河长制、挂钩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班子成员带队每月深入挂钩村开展挂钩帮扶工作,3位副书记驻村时间累计达200余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