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实现生产生活历史性跨越
解放前,处于边远闭塞的临沧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极其低下,人民群众长年挨饿受冻,生活极其艰难。在耿马等地的少数民族群众,曾经要用1驮茶叶才能换取1市斤的盐巴、用1背篓紫胶(约10公斤)才能换取1小包缝衣针。
解放以后,党充分照顾少数民族地区,并采取特殊政策。在沧源自治县、耿马自治县以及双江自治县勐峨、南协等共8.1万人的地区跳过土地改革这一社会主义改造过程,实施直接过渡政策,大力扶持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的生产,改善少数民族群众的生活水平。通过鼓励、引导各地的土司、头人和群众加入农业互助合作社,在这些地区建立起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在双江县、镇康县、大雪山特区(1953年成立,辖区位于今永德县大雪山乡、耿马县勐永镇一带)等共14.3万人的地区,实行“和平协商”土地改革政策,通过农民与地主和平协商进行土地改革、人民政府赎买地主的土地耕牛等政策,对地主“不挖底财、不分浮财”,最终废除了这些地区的土地私有剥削制度,实现了在临沧各个少数民族地区建立起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目标。
为帮助已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的少数民族地区更好、更快地建设发展,党的各级组织和各级人民政府对临沧少数民族地区的投入和扶持力度不断加大。在沧源县,1953年至1956年间(1953年全国第一次人口普查时该县有6.08万人),共发放“民族特补费”38.89万元、发放救济粮30.41万斤、救济款20.88万元、食盐30万斤、寒衣2736套。据不完全统计,仅1960年至1966年间,省级就安排临沧地区少数民族专项工作经费412万元,其中包括少数民族地区补助费、边疆直接过渡补助费、自治县补贴等政策性项目补助。以上这些救济款物和民族工作项目资金补助,除一部分用于临时救济外,大多数被广泛投入沧源县、耿马县、双江县以及其它县的少数民族聚居区,对当时少数民族地区的农业生产、文教卫生建设、交通邮电发展、民族手工业壮大、小型电站建设、特困群众救济、民族团结进步等产生重要影响。比如大幅促进粮食生产,临沧(缅宁)专区的粮食播种面积就由1949年的168.71万亩提高到1957年的284.05万亩,粮豆总产量由1949年的19.08万吨提高到1957年的32.75万吨,粮豆单产由1949年的104千克提高到1957年的116千克,人均占有粮豆量由1949年的236千克提高到1957年的339千克。以沧源贺南为例,人均占有粮食由1953年的166千克提高到1957年的365千克,当地1952年缺粮户所占比例为71%,1957年消除了普遍缺粮的现象。沧源县班老八门点的佤族群众由衷感慨:“只有共产党,才会关心百姓生产,以后要永远听共产党的话”。临沧县那招公别的拉祜族群众说:“旧社会哪个会来支持我们这些民族,几辈子的老人也没有听说过”。凤庆县郭大寨苗族群众说:“我们苗族习惯穿戴要麻布,上级就给我们买来了麻匹……只有共产党领导,才真正体现各民族平等,而且对我们民族还多爱一些”。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和国家对临沧少数民族地区的支持和投入力度不断加大,先后实施“社教”、西部大开发、“村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三村”建设等,仅从各县解放起至1995年,党和国家对临沧补助的各项少数民族专项经费就高达1.03亿元,实现了临沧少数民族地区的稳步发展和边境一线“三免费”(免费看电影、免费看病和小学生免交学杂费)。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作出“全面实现小康,一个民族都不能少”的要求和承诺,党和国家对临沧少数民族地区的支持和投入资金成几何倍数增长,通过“兴边富民”工程、新家园行动计划、佤山幸福工程、扶持彝族支系俐侎人“三年行动计划”、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27241”脱贫攻坚工程、“五网”建设工程、全市“十三五”规划建设等,一批又一批的全国、全省、全市扶持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重大政策项目在临沧落地实施,仅2014年—2016年,国家对耿马、沧源、双江3个自治县的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补助就高达153亿元,单个县平均每年使用财政转移支付补助资金17亿元。近年来,除中央和省级安排的少数民族地区补助项目以外,市级财政还每年安排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000万元、民族机动金200万元,县(区)级财政每年相应安排大额配套资金。以2016年为例,全市整合投入各类少数民族补助资金2.43亿元,其中包括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程资金4800万元、兴边富民“三年行动计划”资金3100万元、民贸民品企业扶持贴息资金1800万元、扶持彝族支系俐侎人“三年行动计划”资金300万元、“直过民族”扶持资金280万元等,不断推进临沧少数民族地区“五通六有”建设(通路、通电、通水、通广播电视、通电话、有抗震安居房、有高稳产田地和经济林地、有劳动技能、有公共活动场所、有卫生室和村医、有宜居生活环境),极大地提高了临沧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2016年,耿马自治县、沧源自治县、双江自治县共实现生产总值157亿元、共完成财政收入13.5亿元,3县的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提高到8937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提高到22882元。
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加快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等一系列针对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的政策措施,必将再次推动临沧少数民族群众生产水平和生活质量的大幅提升。
(市委党史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