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县抓好民族宗教政策宣传贯彻
团结 教育 疏导 化解
云县抓好民族宗教政策宣传贯彻
本报讯 (通讯员 邱国耀) 云县民族宗教工作始终坚持“团结、教育、疏导、化解”的工作方针,抓实示范区建设和宗教工作目标管理两个责任制,把“团结稳定”第一责任落到实处。
建立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云县始终坚持和完善民族团结目标管理责任制和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县人民政府与12乡(镇)人民政府签订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12乡(镇)人民政府又分别与村委会(社区)签订了责任书。把加强民族团结、保持宗教平稳、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落到实处,落实到每个环节。
积极开展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月活动。以“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为契机,2017年,共举行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培训9场次,受教育群众达988人;发放《云南省宗教事务规定》《宗教政策法律法规选编》等宣传册1000册,受教育群众达1286人;板报宣传18块,受教育群众达866人;标语宣传48条,受教育群众达1468人;深入宗教场所宣传9场次,受教育群众达360人。
积极深入一线开展宣传。深入漫湾新村回营、忙怀彝族布朗族乡丙茂村开展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培训2场次,受教育人数达128人。使全县信教群众能够合法信教、爱国爱教,同时提高了宗教反渗透能力。
认真开展隐患排查调研工作。工作中始终坚持“团结、教育、疏导、化解”的方针,定期开展团结稳定形势分析研判,坚持“一月一排查、一事一化解”,县级职能部门配合各乡(镇)党委、政府对辖区内涉及民族的问题进行认真排查,做到心中有数。认真搞好调查研究,超前做好工作,提前化解矛盾,及时消除不稳定因素,牢牢把握民族宗教工作主动权。2017年,全县未发生一起因民族宗教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
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2017年,结合云县实际,重点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乡(镇)、进学校、进村活动。制作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专栏8块。广泛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共编印以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云南省民族乡工作条例》《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的意见》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手册500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