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税局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合法化 公正化 透明化
市地税局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本报讯 (通讯员 张金凤) 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积极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税收执法有效履行职责,市地税局先后建立并完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法律顾问制度、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等制度,确保权力运行合法化、公正化、透明化。
健全法制审核工作机制。结合重大税收执法决定事项的性质、特点,明确法制审核的事项、内容、流程、方式、时限、法制审核意见与拟处理意见不吻合的协调决策机制等,把法制审核意见作为税收执法全过程记录的重要内容,并严格审核责任,建立完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责任追究机制。
严格把控法制审核关卡。法制机构严格把好法制审核关,对拟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主要审核税收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当事人基本情况是否明朗,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办理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定性是否准确,拟处理意见是否适当,裁量权行使是否正确,行政执法权限是否合法,是否属于本行政执法机关的管辖范围,是否存在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行为。
严格重大执法决定审核。充分发挥集体审议的优势,市、县(区)局政策法规部门书面征求同级相关业务部门意见,制作《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意见书》,提出审核意见,审核发现问题,及时传回行政执法承办机构修改补正后送法制部门重新审核,执法承办机构对法制审核意见有异议的,作出书面说明,并连同案件材料与法制审核意见一并提交案审会集体讨论。
加强行政执法后续管理。对已完成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及时建立健全台账,对审核发现的问题定期开展跟踪分析评估,对共性问题或者可能引发重大执法风险的问题,及时发送风险提示,促进规范执法行为,将后续管理纳入绩效考核,确保监督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