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源严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
多措并举 从严从实
沧源严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
本报讯 (通讯员 陈 龙 田思) 沧源自治县认真贯彻落实“两项法规”要求,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一年一报告制度,多措并举扎实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严明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从严从实监督管理干部。
寄出一封提醒信。向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寄出的《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信》,温馨提醒领导干部在填写封面、基本情况、8项家事、6项家产以及核查中作过程说明等事项要注意的问题,引导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认识、形成共识,做到守纪律讲规矩对党忠诚。
印发一本填报指南。向全县各级领导干部每人印发一本《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指南》,要求领导干部在填表之前仔细阅读《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指南》,按照填表要求、注意事项等,对报告中8项家事、6项家产共14项填报内容进行认真准确填写,完整填写每一事项的情况,坚决防止遗漏、瞒报、不及时报等现象的发生,确保填报信息规范、真实、完整,自觉接受监督。明确专人负责政策解释、问题解答,畅通咨询渠道,及时答疑解惑,确保填报内容符合规定要求,提高报告信息的质量。
填报一份报告表。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科级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明确填报对象范围、填报须知和纪律要求,要求领导干部精准、详实、完整地填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全县各级各部门本着对党负责,对干部本人负责,对工作负责的态度,加强对填报工作的服务、指导,严格落实“一把手”阅签人制度,按照审签权限,由“一把手”严格把关、亲自审签,凡填写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重新填报,把集中报告工作抓细抓实,立足关爱干部,从严审核把关,把查核结果的事后被动处理,变为集中报告时的事前主动提醒纠正,确保无漏报、错报的情况出现。同时,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加大个人有关事项抽查核实的力度,对贯彻“两项法规”不力、执行不严不实,甚至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该追究领导责任的,从严追究领导责任,该追究工作人员责任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违反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制度和工作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作出一个庄严承诺。领导干部对本人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经认真学习“两项法规”,仔细阅读填报须知和每一事项表格下方的填报说明,所填报的内容已与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进行了核实后,由填报人郑重向组织作出承诺并签字,自愿接受组织监督和查核。
2017年以来,沧源县纪检监察机关对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领导干部给予党内处分1人,暂缓任用5人。目前已开展2018年度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730名领导干部个人须报告个人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