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多举措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
本报讯 (通讯员 谢艳春) 今年来,我市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切实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
继续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认真落实“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举措,通过对照工商部门实时交互的工商登记信息,依法将应参保单位及人员纳入社会保险参保范围。在每年开展的劳动执法年审工作中,取消社会保险登记证验证和换证手续,进一步简化办证程序,优化办证环节,为企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继续贯彻执行企业缓缴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加大允许符合产业导向、生产经营遇到暂时困难企业缓缴应由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政策宣传力度,对申请缓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企业,按照程序逐级申报,经省人社厅批准后,可以缓缴应由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继续贯彻执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精神,按照企业单位缴费比例从20%降低为19%标准,每月可降低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成本约178.1万元,今年1季度全市参保企业减少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约534.3万元。
继续执行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自2015年10月1日起,我市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按照工伤保险基金“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为0至8类,行业基准费率分别调整为0.2%、0.2%、0.4%、0.7%、0.9%、1.1%、1.3%、1.6%、1.9%。按照以上标准,每月可降低企业缴纳工伤保险费成本约113.3万元,今年1季度全市参保企业减少缴纳工伤保险费约339.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