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着力培养脱贫致富“领头雁”
本报讯 (通讯员 李 燕) 耿马自治县在围绕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增强贫困村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农村“领头雁”培养工程的战斗堡垒作用中,以“六严”要求,选派机关优秀干部到村(社区)任党总支书记,积极探索输送新鲜血液进村。
所派任的村由各乡(镇)结合实际认真分析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履职现状,并做好对确定的党组织软弱涣散村、贫困村、边远艰苦和重点复杂村的分析研判,经认真梳理分析后上报,最大限度稳定村级干部队伍。
从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机关事业单位优秀年轻干部,全县科级后备干部和曾担任脱贫攻坚驻村扶贫工作队优秀队员中,选出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三农”工作,具有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具有一定沟通协调能力,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的干部中选派,确保选派对象到村即能发挥作用,补齐短板。
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选派方式进行。按照“个人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党组织研究、提出人选,报县委组织部审核,县委组织部严格把关确定下派人选的程序开展。
对所派任村原党总支书记,责任心不强、工作能力弱、不落实上级各项决议决定、有“慵懒滑贪”表现、群众不认可等情形的作免职处理;对工作无思路、无想法但任职期间态度端正可作为培养对象培养的,可调整为村(社区)党总支副书记处理。坚决从党总支书记这一源头固本强基,“固本除垢”,确保农村党组织不软弱不涣散。
选派的干部由县委组织部、乡(镇)党委和派出单位共同管理,采取日常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经常了解驻村工作情况、廉洁自律表现等;派出单位定期听取派出党总支书记工作汇报,适时到村调研,指导促进工作。对工作不认真、不负责的给予批评教育,对不胜任或造成不良后果的及时调整处理。考核由县委组织部会同乡(镇)党委对到村(社区)任职的干部进行考核,并提出考核等次意见,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先进、提拔使用、晋升职级的重要依据,对任职期间表现优秀的,优先提拔使用或调整到重要岗位进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