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聘任首批基层党建工作专项督查员
重点督查年度基层党建任务、责任体系、项目清单落实情况
本报讯 (记者 段珊珊) 4月13日,我市召开第一批基层党建工作专项督查员聘任会议,46名优秀党务干部被聘任为第一批基层党建工作专项督查员,重点督查年度基层党建任务、工作责任体系、工作责任清单、重点任务项目清单落实情况,以及基层党建其他工作落实情况。
今年以来,我市深入实施“基层党建巩固年”,制定《基层党建工作专项督查员制度》,着力建设一支专业化督查队伍,把抓督查作为推动基层党建任务落实的有效形式和重要手段,以严的要求、实的措施,找问题、补短板,确保基层党建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抓出实效。
立足“谁来督”,增强督查工作的专业性。首批聘任的基层党建工作专项督察员,采取自愿报名、组织推荐、考察遴选、组织选聘等方式,由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广泛推荐初步人选。在此基础上,由市委组织部进行考察遴选,建立人才库,从人才库中精心挑选,选聘为基层党建督查员,颁发聘任证书,聘期3年,聘任期满,根据督查员履职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聘任。及时调整不适宜成员,补充新鲜血液,着力破解督查力量不足、专业能力不强等突出问题。
立足“督什么”,增强督查工作的针对性。根据统一安排,细化督查员的工作职责,由市委组织部在每一轮督查前随机抽取督查人员,研究提出督查重点任务、具体项目,开列督查清单,对各县(区)、市直各单位基层党建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随机督查,防止督查工作“一把抓”,切实把督查清单作为开展工作的“指挥棒”和“施工图”。
立足“怎么督”,确保督查工作的实效性。市委组织部在开展督查10天前,确定督查方式,制定督查方案,从人才库中抽取人员,组成若干个督查组,采取随机督查、综合督查、专项督查、跟踪督查等方式,覆盖乡(镇、街道)、社区、农村、机关、国企、医院、学校、“两新”组织等不同领域党组织。督查工作结束后3日内,督查组梳理汇总督查工作情况,形成督查报告,全面、详实、准确、客观地反映督查事项的落实情况和存在问题,提出工作建议。督查结束后10日内,市委组织部统一反馈督查意见,督促限期整改,作为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依据,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切实做到知责、履责、问责,充分发挥督查工作的“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