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宪法 尊崇宪法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宪法修正案。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是对国家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
“天下之事,不难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学习宪法、尊崇宪法,首先,要抓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我们党首先要带好头,坚持依宪执政。切实把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真正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其次,要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习宪法法律制度,推进领导干部加强宪法学习,增强宪法意识,带头遵守宪法、维护宪法、 运用宪法、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再次,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对宪法法律保持敬畏之心,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在此基础上,全社会要广泛开展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的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宪法意识,使遵守宪法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和决议,提供强大推动力。从而,让宪法充分发挥在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国家根本法作用,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