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时按质完成河(湖)长制各项工作
水利部珠江委督导检查组深入我市检查时提出
按时按质完成河(湖)长制各项工作
本报讯 (记者 李垚沛) 4月25日至26日,水利部珠江委督导检查组深入我市,对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情况进行督导检查,26日,我市召开工作情况汇报会。
我市按照中央、省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统一部署,全面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河长制,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推进湖长制,全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在实地检查和查阅资料后,督导检查组对我市开展河(湖)长制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下步工作提出要求。督导检查组要求,要加快建立完善监测评价体系及信息系统平台;要进一步明确巡河(湖)和督办督查任务,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要进一步加大河(湖)长制工作的宣传力度。
期间,督导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临翔区和双江自治县,对河(湖)治理保护工作和水库治理保护工作进行实地督查,并查阅河长制档案资料。
水利部珠江委副主任谢志强,省水利厅副厅长胡荣,市政府副市长牟洪操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