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贯彻落实湖(库)长制 打造生态优美水清岸绿环境
我市印发《通知》
全面贯彻落实湖(库)长制 打造生态优美水清岸绿环境
本报讯 (记者 张之译) 近日,我市印发《临沧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临沧市全面贯彻落实湖(库)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健全湖泊健康保障体系,打造环境优美、水清岸绿的生态环境,为美丽临沧建设实现新跨越提供有力保障。
通知明确将全市小(二)型以上水库(含水电站水库)、坝塘纳入湖长制实施范围,通过全面贯彻落实湖(库)长制,严格湖泊水域空间管控、强化湖泊岸线管理保护、加强湖泊水资源保护、加强湖泊水污染防治、加大湖泊水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开展湖泊生态治理与修复、强化湖泊执法监管,在2018年底前,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障有力的四级湖长制。到2020年,湖泊水质持续改善,纳入水功能区划的湖泊水质逐年提高。到2030年,全市纳入水功能区划的湖泊水质全面达到《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云南省水功能区划》及《临沧市水功能区划》目标要求。
通知还进一步明确了湖长制组织领导体系、湖长职责任务以及相关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