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翔区奖罚分明激发脱贫攻坚干部执行力
本报讯 (通讯员 陈武艳) 临翔区严格奖惩机制,努力解决“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真正把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做精做细做实。
褒奖踏实勤干、实绩突出的干部。对抓脱贫攻坚工作表现优秀、实绩突出,如期脱贫摘帽或出列,为扶贫工作作出重要贡献的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在同等条件下按干管权限优先提拔重用;对真情投入、扎实苦干、群众公认,圆满完成扶贫工作任务、如期脱贫出列的建档立卡贫困村的优秀驻村扶贫工作队长、队员,同等条件下按干管权限优先提拔使用或进一步任用;对工作表现优秀、工作实绩明显、扎实推进或圆满完成扶贫工作任务,但暂不具备提拔条件的,纳入后备干部队伍进行重点培养,在职称评审、岗位聘用等工作中予以优先考虑。同时,从2018年开始到2020年,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每年都要评选一批“光荣脱贫户”“扶贫好村官”“优秀驻村扶贫工作队员”“扶贫明星企业”“扶贫先进工作者”“社会扶贫模范”等先进典型,在全区范围内进行荣誉表彰,营造关注扶贫、支持扶贫、褒奖扶贫成效的良好氛围。
严格惩罚推拖耍滑、责任不实的干部。由组织部门结合实际,及时对脱贫攻坚工作中作风不扎实、措施不聚焦、效果不明显,甚至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做表面文章、搞“形象工程”的干部进行提醒问责和组织调整;对考核等次靠后的干部予以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一年内不得提拔使用,并视情况进行组织调整;连续两年完不成年度脱贫攻坚任务的乡(镇、街道)和挂钩部门,对党政主要领导进行组织调整,单位和个人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对不胜任、不适合、不履职、不作为的驻村扶贫工作队队员、督查巡查组成员实行召回管理,视情况进行组织调整、集中培训、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诫勉谈话;对抓脱贫攻坚重视不够、工作不力,未完成年度减贫任务的乡(镇、街道)、挂钩部门(单位),对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约谈提醒、诫勉谈话,督促整改;对未按要求如期完成脱贫摘帽任务的乡(镇、街道)、挂钩部门(单位)及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