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举办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阶段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培训班
本报讯 (记者 毕 昱) 5月17日至18日,我市举办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阶段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培训班。
举办本次培训班,旨在通过培训让大家进一步了解掌握开展污染源普查的相关要求和技术规定等内容,提升全市污染源普查队伍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从而更好地推进当前清查阶段各项重点工作。
培训期间,由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办公室选派的三位老师就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源清查技术要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河(湖)排污口普查与检测技术规定、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生活源锅炉普查技术规定、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清查技术要求进行了解读。同时,就云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操作系统进行培训。培训结束后,还对普查员及普查指导员进行了选聘考试。
通过培训,全市各级普查指导员对污染源普查工作有了全面系统的认识,加强了业务能力,为下阶段工作扎实推进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