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刊发时间:2018-05-23 A1版  作者:

  本报讯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水环境保护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按照“保护好水质优良水体、整治不达标水体、全面改善水环境质量”的总体思路,深入实施《临沧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和《碧水青山专项行动计划》,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签订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并将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强化饮用水供水全过程监管纳入目标责任书考核重点内容。
  为切实加强对全市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我市于2017年6月成立临沧市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研究环境污染防治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市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年度重点工作分解下达到各县(区)和市水污染防治专项小组成员单位,进一步明确临沧市年度水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并建立了“月调度、季报告”的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定期报告制度和从水源地到水龙头的全过程监管体系,特别是2010年以来,每年开展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监测和评估,对全市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每季开展1次监测,检测和评估全市饮用水水源安全状况,全力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根据监测数据显示,2017年—2018年第一季度临沧市中心城市3个饮用水水源地及7县14个主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均持续在Ⅱ类及以上,均达到国家及省政府下达的年度水质目标要求。

                            市环保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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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刊发时间:2018-05-23 A1版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本报讯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水环境保护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水十条》),按照“保护好水质优良水体、整治不达标水体、全面改善水环境质量”的总体思路,深入实施《临沧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和《碧水青山专项行动计划》,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签订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并将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强化饮用水供水全过程监管纳入目标责任书考核重点内容。
  为切实加强对全市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我市于2017年6月成立临沧市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研究环境污染防治重大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市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年度重点工作分解下达到各县(区)和市水污染防治专项小组成员单位,进一步明确临沧市年度水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并建立了“月调度、季报告”的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定期报告制度和从水源地到水龙头的全过程监管体系,特别是2010年以来,每年开展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监测和评估,对全市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每季开展1次监测,检测和评估全市饮用水水源安全状况,全力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根据监测数据显示,2017年—2018年第一季度临沧市中心城市3个饮用水水源地及7县14个主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均持续在Ⅱ类及以上,均达到国家及省政府下达的年度水质目标要求。

                            市环保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