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成立理事会助力乡村振兴
本报讯 (通讯员 阮露明丹 普志明) 镇康县建立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以自然村(组)为单位在71个行政村先行成立78个自然村乡村振兴理事会,力争通过1年的时间,将示范点打造成可学习、可借鉴的示范村,把理事会建设成村规民约的“执行员”,社会和谐稳定的“调解员”,兴办公益事业的“议事员”,建设美丽乡村的“领航员”。
聚焦一个工作核心。坚持“民主管理、共建共享、群众受益”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经自然村(组)提出申请,行政村党组织研究通过,报乡(镇)党委同意后,在各自然村(组)成立乡村振兴理事会。理事会成员采取村党组织推荐、村民代表大会民主推荐的方式,通过“双重”推荐,从德高望重、责任心强、公道正派的老党员、老干部、村民小组长、妇委会成员、致富能人、青年骨干中产生乡村振兴理事会成员,原则上设5至9名理事。
建立两项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三议三公开”制度(即联户代表提议、理事会商议、村民代表或户代表会议决议,决议公开、实施公开、结果公开),对辖区内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实事实行民主议事,由村民作主,做到“共谋共建共管共享”,让群众有表决权、参与权、监督权和共享权。制定理事会章程,严格按章程运行。每年召开理事会总结大会,对理事会成员履职情况开展评议,对不履职的理事,由自然村(组)提出撤换建议,经村党支部审核报乡(镇)党委同意,面向全村公布。
明确三项主要职责。摸清自然村资源资产家底,分析自然村发展弱项,对照到2020年要实现的15条目标,集中民意提出本村振兴项目清单,形成自然村振兴工作方案,协调各方力量将工作任务落到实处,逐步改善本村生产生活设施、调优调强产业结构。集中村民代表或户代表意见,建立和完善村规民约、公共事务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引导村民摒弃陈规陋习、弘扬文明新风、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形成良好的社会新风尚。充分用好理事会“知民情、解民意、排民忧、顺民心”的协调能力,把矛盾化解在村组内部,发挥社会“稳压器”的作用。
制定四个工作清单。自然资源清单,全面掌握山、水、林、田、土、矿、电等自然资源,摸清本村发展优势;人才资源清单,建立本村致富带头人、青年骨干、社团组织负责人、在外工作干部和创业致富能人等人力资源台账,摸清人才分布情况;建立问题清单,针对自然村存在的基础设施、产业发展、乡村治理、民俗民风等方面的问题建立清单,摸清影响和制约乡村振兴的短板;建立工作项目清单,针对自然村振兴存在的发展短板和突出问题,提出工作任务清单,将问题解决项目化、清单化,并通过乡村两级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支持,逐步补齐发展短板,建成魅力宜居村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