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翔区进一步规范农村建房行为
本报讯 (通讯员 陈红仙) 临翔区严格乡(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全区农村住房建设行为。
严格规划编制。依据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加快乡(镇)总体规划修编及控制性详细规划、近期建设规划编制工作。 严格规划审批。村民建房须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严格审核把关。加强农村建房批前管理,详细规定村民建房申请。严格规划选址。引导村民在规划确定的居民点选址建房,严禁在基本农田保护区、生态资源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历史文化核心保护范围、旅游管理区、河道管理、电力设施管理范围及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建房。严格规模控制。按照《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中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要求,严格控制用地面积。严格日常巡查。采取第一时间掌握辖区内村民建房动态、发现违法建房行为第一时间劝阻制止、发现问题第一时间上报相关部门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