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为干部干事创业提供制度保障

刊发时间:2018-06-10 A1版  作者:李秉睿

  本报讯   (通讯员   李秉睿)   近日,永德县从完善制度机制着手,制定《永德县激励干部干事创业容错纠错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干事创业提供了制度保障。
  《办法》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即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办法》明确11种容错情形,即在落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中,出现工作失误和偏差,但经过民主决策程序,没有为个人、他人或单位谋取私利,且积极主动消除影响或挽回损失的;在推进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探索性失误或未达到预期效果的;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因政策界限不明确或不可预知的因素,在创造性开展工作中出现失误或造成影响和损失的;在推动重大部署、重要工作和重点任务中,因大胆履职、大力推进出现一定失误或引发矛盾的;在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中,因着眼于提高效率进行容缺受理、容缺审查出现一定失误或偏差的;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变化,工作未达到预期效果或造成负面影响和损失的;在处置突发事件或执行其他急难险重任务中,因主动揽责涉险、积极担当作为,出现一定失误或非议行为的;在化解矛盾焦点、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中,因勇于破除障碍、触及固有利益,造成一定损失或引发信访问题的;工作中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未达到预期效果或造成负面影响和损失的;按照事发当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应追究责任或从轻追究责任的。
  《办法》明确了6种情形不能进行容错,即违反党纪政纪、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不力,懒政怠政,为官不为,坐失改革发展良机的;履行从严管党治党责任不到位,管理宽松软,造成严重损失和恶劣影响的;经组织提醒、警告或问责后,仍重复出现失误和问题的;党纪政纪、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明确规定不能予以减责、免责的;其他不符合容错情形的。
  《办法》明确了6种结果运用可对容错的单位或个人,可在以下方面不受影响,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不受影响;单位和个人年度综合考评、年度考核不受影响;基层党建考核不受影响;干部提拔任用、职级职称晋升不受影响;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后备干部资格不受影响;个人评优评先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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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县为干部干事创业提供制度保障

刊发时间:2018-06-10 A1版  作者:李秉睿 【字体:大 中 小】

  本报讯   (通讯员   李秉睿)   近日,永德县从完善制度机制着手,制定《永德县激励干部干事创业容错纠错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干事创业提供了制度保障。
  《办法》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即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办法》明确11种容错情形,即在落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中,出现工作失误和偏差,但经过民主决策程序,没有为个人、他人或单位谋取私利,且积极主动消除影响或挽回损失的;在推进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探索性失误或未达到预期效果的;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因政策界限不明确或不可预知的因素,在创造性开展工作中出现失误或造成影响和损失的;在推动重大部署、重要工作和重点任务中,因大胆履职、大力推进出现一定失误或引发矛盾的;在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中,因着眼于提高效率进行容缺受理、容缺审查出现一定失误或偏差的;因国家政策调整或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变化,工作未达到预期效果或造成负面影响和损失的;在处置突发事件或执行其他急难险重任务中,因主动揽责涉险、积极担当作为,出现一定失误或非议行为的;在化解矛盾焦点、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中,因勇于破除障碍、触及固有利益,造成一定损失或引发信访问题的;工作中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未达到预期效果或造成负面影响和损失的;按照事发当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应追究责任或从轻追究责任的。
  《办法》明确了6种情形不能进行容错,即违反党纪政纪、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不力,懒政怠政,为官不为,坐失改革发展良机的;履行从严管党治党责任不到位,管理宽松软,造成严重损失和恶劣影响的;经组织提醒、警告或问责后,仍重复出现失误和问题的;党纪政纪、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明确规定不能予以减责、免责的;其他不符合容错情形的。
  《办法》明确了6种结果运用可对容错的单位或个人,可在以下方面不受影响,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不受影响;单位和个人年度综合考评、年度考核不受影响;基层党建考核不受影响;干部提拔任用、职级职称晋升不受影响;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后备干部资格不受影响;个人评优评先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