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翔区农村合作社发挥示范带动效应
促进脱贫攻坚 振兴乡村经济
临翔区农村合作社发挥示范带动效应
本报讯 (通讯员 戴春富) 临翔区依托省委农办(省农业厅)合作社全覆盖试点县(区)项目,按照“区级统筹、乡(镇)主体、村级管理、自然村具体实施”的原则,合理建立、规范管理合作社,发挥示范带动效应,促进脱贫攻坚,振兴乡村经济。
规范建立合作组织。该区以自然村为单位,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865个,其中:种植业547个,养殖业287个,务工业31个,实现贫困户入社全覆盖。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基金500万元,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专家库,提高合作社规范化水平和服务带动能力,先后培育国家级示范社3个、省级示范社21个。
发挥示范带动效应。通过建立“企业+合作社+贫困户”模式,企业、合作社、贫困户签订农产品购销协议,发展订单农业26730亩,贫困户按合作社要求提供生态优质农产品,企业托底收购,合作共赢,在农户、合作社、龙头企业之间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和利益联结机制,确保农户稳定增收。该区务工合作社组织贫困户到临沧城区当保安、民兵、停车收费员、城市保洁员、护林员, 8437人贫困人口实现就地就业。四通酱菜合作社走出了一条“龙头带动、资源整合、统分结合、抱团发展”路子,带动1546名贫困户发展蔬菜种植增收致富,实现增收183万元。芳辛果蔬种植合作社建立蔬菜基地750亩,年产蔬菜2138吨,总产值达640万元,带动56户贫困户户均增收 1.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