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应成为移风易俗“标杆”
当前,在广大农村地区,名目繁多的份子钱、水涨船高的天价彩礼、盲目攀比的婚宴排场、绵延数公里的送葬队伍等诸多陈规陋习早已让村民叫苦不迭,却又颇感无奈。为此,云南省纪委、监察委下发了《关于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对办酒范围、标准、礼金收送、报告流程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农村大操大办陋习。
笔者认为,移风易俗既是一场持久战,也是一场攻坚战。只要用好党员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发挥出示范引领作用,久久为功,文明乡风自然可树。党员干部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带头推动移风易俗,带头倡导淳朴友善、勤俭节约、邻里和睦、孝老爱亲的良好风尚,从自己做起、从动员身边的朋友、同事、亲属做起,带头践行丧事简办、厚养薄葬,不办无事酒、不背人情债,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让不比面子比文明成为乡村新风尚。
风成于上,俗形于下。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在移风易俗工作中,群众不仅要看干部做什么,也会看干部不做什么。农村陋习常年积存,很多村民碍于面子不得不接受。在这样的情况下,党员干部要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敢于打破伪民俗,敢于对陋习说“不”。只有党员干部带头抵制了,群众才能找到标杆、鼓足勇气,放下面子、自觉效仿,陋习也才会慢慢失去生存的土壤。
树新风难在开端,扬正气贵在坚持。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党员干部要自觉加入到移风易俗的队伍中来,为文明乡风树立标杆。在党员干部的示范引领下,必定会有更多的乡村通过移风易俗,实现旧貌换新颜,成为令人向往、让人幸福的文明新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