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7月起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050元
刊发时间:2018-06-27 A2版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新华社天津6月26日电 (记者 付光宇) 2018年7月1日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将进行调整,涉及调整内容包括缴存基数、企业缴存比例政策等方面。
据介绍,在缴存基数例行调整方面,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16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调整为2017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同时,缴存基数继续实行限高保低,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24240元,最低不得低于天津市2018年最低月工资标准20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