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四期)
2018年6月21日,我市接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督转〔2018〕197号”编号为“X530000201806210030”的转办件,举报称罗闸河非法采砂严重,农田、房屋、公路、桥梁等受损,河床被破坏,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经调查核实,一是罗闸河沿岸共有采砂场(点)54个,手续合法1个(开采时限已到期),非法采砂 53个,有砂船33条。二是经云县水务部门测算,罗闸河莲花塘至太平关段采砂、洗砂后产生的淤泥,每年约有25.2万立方米直接排入河流。三是未发现采砂设备废机油排入河中严重污染水体情况。四是未发现群众以河水为饮用水情况。五是罗闸河沿岸部分农田塌毁(具体面积待进一步认定),公路边坡、挡墙、路基有影响,但与河床有一段距离;老百姓生产用房受损涉及1户。六是罗闸河河道河床有破损现象,近几年年均采砂量90万立方米左右,原有河床高于现在河床1-3米。施家村桥、大黄桥、慢道桥、茂兰桥不同程度受损,但能正常通行使用,移民村桥(红豆箐桥)受损严重,无法正常使用。
一是抽调相关部门精干力量160人成立综合执法队伍,以高压态势推进整治工作,依法关停并强制拆除违法采砂设施设备。截至6月24日,共投入人力 721 人次,投入挖掘机32台次、破碎机6台次、装载机26台次、拖车12台次。53个砂场已全部关停并拆除所有设备,停业整顿1个。其中:拆除洗砂平台45个,拆除采砂船只33条,拆除河道违章管理房63间,面积约762平方米,拆除筛分设备45套,砂场名牌53块,拆除供电设施线路53户4680余米。二是对53家非法采砂户进行立案查处,并进行强制拆除。三是对已采的非法砂石进行就地没收,用于河床破损部分修复及河内回填。四是组织相关部门对农田塌毁面积,公路边坡、挡墙、路基、农户用房受损程度进行进一步核实和责任认定,依法制定赔偿方案,督促采砂户对因采砂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五是对罗闸河沿线迅速开展桥梁安全排查和维修工作。对无法进行正常使用的移民村桥(红豆箐桥)进行封堵并树立警示标志,禁止行人通行。并组织相关部门对罗闸河沿线慢道桥、罗闸河大桥、茂兰桥等其他桥梁全面开展安全大检查,对问题桥梁制定加固修缮方案,立行立改,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出行安全。六是责成水务部门聘请第三方编制罗闸河生态恢复治理方案,待方案编制完成后,严格按照罗闸河生态恢复治理方案,分步组织实施。七是成立由云县人民政府县长字清华同志总负责,分管副县长主抓,相关职能部门牵头整改的工作机制,重点抓好立案查处、日查巡查、治安整治、桥梁加固修缮、河道砂石开采规划和生态恢复治理等后续巩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