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党镇完善机制提升人居环境
本报讯 (通讯员 罗美仙) 凤庆县洛党镇完善机制推进人居环境提升工作,构建和谐、洁净、生态的“魅力洛党”。
建立村庄保洁制度。要求相对集中的自然村、小组要按照每半月1次的标准,建立清扫制度并纳入村规民约,制度要明确具体清扫时间并上报镇人居办备案。时间明确以后,必须按照镇领导挂村适时参与,村领导挂片的方式,认真开展村庄保洁工作。对屡次不参与清扫工作的农户,按村规民约的规定进行处理。对小组人口集中或小组较为集中的自然村,要明确一名专门保洁人员,对片区内的进组道路、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进行时时保洁,定期处理集中收集的垃圾,确保村庄重点区域洁净;针对特殊行业,要求制定内部卫生管理规定。
建立垃圾收费制度。积极发挥党员的带头作用,党员、党小组长、公职人员、村干部、村小组长,带头缴费。并根据人群特殊性设置弹性收费标准,针对辖区内公职人员、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小组长、党小组长、辖区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包括小商铺、早点店、养殖户等)、农户等不同人群,制定分层次、切实可行的垃圾收费标准后纳入村规民约进行收费。
建立垃圾分类制度。要求各村按照镇级印发的垃圾分类标准,对保洁人员进行培训,并借助各类会议对农户进行宣传培训,确保垃圾分类工作落到实处,“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机制顺利运行。
建立卫生巡查制度。镇级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人居环境提升工作督查指导组,负责定期不定期到各村巡查、指导人居环境提升工作;各村要成立监督委员会主任(根据各村实际确定)任组长,监督委员会成员、部分小组长(或党小组长)、群众代表为成员的人居环境提升巡查组,负责对保洁员工作情况、农户庭院保洁情况、每周清扫情况等进行巡查,做好巡查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