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 察 公 告
根据四届市委统一部署,第六轮巡察工作派出市委第一至第六巡察组,于2018年7月26日至8月28日对团市委、市妇联、市工商联、市科协(含中国农函大临沧分校)、市文联、市社科联(含临沧佤文化研究院)、市交通运输局(含市高速公路投资开发公司,归口巡察市公路建设开发公司)、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中小企业局、市无线电管理办)、市水务局(归口巡察市水务投资经营公司)、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人防办,归口巡察市勘察设计院、市正懿工程监理公司)、市接待处、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含8县区局和孟定局)12个单位开展常规巡察。这次巡察的主要任务是,对12个单位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尊崇党章、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和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方面情况,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执行党的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选人用人情况、意识形态责任制开展巡察,对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水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4个单位同步开展路网、信息网、水网、新型城镇化基础设施建设和污染防治两方面的专项巡察,并在对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的巡察中,将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纳入巡察重点,发现并推动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市委巡察组将依据《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州(市)、县(市、区)党委巡察制度实施办法》《中共临沧市委巡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综合运用听取工作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受理信访举报、走访调研等方式开展工作。
巡察成果经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12个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
巡察期间,开设巡察信访接待点:临沧市法治园区检察官培训中心一楼,受理时间08:30—20:00;开设举报信邮寄地址:临翔区南屏南路8号市委巡察办转,邮编:677000。同时,为便于干部群众直接投放信件,在临沧市法治园区检察官培训中心门口以及被巡察单位(部门)办公楼前设立联系信箱。
四届市委第六轮巡察进驻情况及联系方式一览表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向市委巡察组反映问题、提供领导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线索!
特此公告
中共临沧市委第一至第六巡察组
2018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