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源筑牢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安全“生命线”
压实安全责任 健全制度规定
沧源筑牢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安全“生命线”
本报讯 (通讯员 杨正光 窦明娅) “临沧市首例留置案件的成功移交,既是县纪委、县监察委合署办公后深度融合取得的一次成功经验,也是纪检监察机关行使监察调查权的一次生动实践,为推进纪法衔接起到了积极作用,也为全市留置案件积累了可借鉴的经验”对保某某采取留置措施并顺利移交检察机关后,沧源自治县纪委、县监察委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人表示。
该县监察委成立以来,县纪委、县监察委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审查调查”的底线意识,切实加强审查调查安全工作,通过压实安全责任、健全制度规定、强化监督检查、开展业务学习等,确保审查调查对象和涉案人员“双安全”,筑牢“零违纪、零事故”安全防线。
责任更实。把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安全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奖惩、提拔、任用等重要参考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制;采取纪委书记、纪委分管副书记和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层层签订《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责任书》的方式,倒逼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安全责任落实到位,共签订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责任书40份,把安全意识渗透到关键环节、重点关节,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制度更全。以制度促规范,严格执行云南省《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实施办法》及《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等四项制度,规范审查程序,全面履行案件监督管理各项工作职能;制定《谈话室管理制度》《使用谈话室审批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安全管理制度,把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落细落实。
监督更严。实行定期检查、专项检查、突击检查相结合,对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发现和消除各级各类留置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深入排查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安全风险点和关键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及时纠正,督促整改到位,不留隐患、不留漏洞、不留风险,对发生审查调查安全事故的、存在违规办案问题的,一律严肃处理。
意识更强。把安全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的学习教育纳入纪律审查案前、案中、案后全过程,通过业务培训会、干部职工学习例会、微信读书会、佤山清风微信公众号等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关于加强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安全工作有关会议文件精神,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站在政治和大局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不断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效的举措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不越红线、不破底线。
硬件更全。加大办案场所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在原“两规”点基础上改造建设留置场所,配齐配全办案设施设备,确保留置场所符合安全标准;对审查谈话、重要调查谈话等调查取证环节实行全程录音录像;对办案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和不符合规定的物品进行清查,做到场所安全万无一失;严格管控“走读式”谈话,按照“谁送谁领、谁接谁送”的要求将谈话对象安全送回,履行好交接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