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把监督延伸到最末梢
贯彻监察法 盯住“微权力”
耿马把监督延伸到最末梢
本报讯 (通讯员 李忠军) 耿马自治县加大监察法贯彻落实力度,把监督职能延伸到村民小组,盯住“微权力”,加强农村、组集体“三资”管理,从源头上加强防范和杜绝村组干部贪腐。
“堵”源头。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健全完善《耿马自治县村级财务收支管理制度》《耿马自治县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制度》《村务监委员会财务监管制度》等制度措施,同时,加强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
抓重点。坚持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到哪里,监督工作就跟进到哪里。紧盯“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开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组织月抽查21批次、专项纪律检查11轮次、巡察5轮次,累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000多个。依托畅通群众诉求“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全县111个群众诉求中心(站)共录入五级联动监督平台脱贫攻坚群众诉求1021件次,办结率100%。
盯“微小”。把全县876名村民小组长纳入监察对象,发挥村务监委员会的作用,加强自我监管和约束。试点“组财乡管”,推动乡(镇)财政所与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合署办公,支持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民主理财小组大胆履职等方式,强化对“微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提升村民小组长公权力意识。开展五项机制问题线索排查12批次,查处违纪问题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人,约谈2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