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干部务必手握“四剑”

刊发时间:2018-08-06 A3版  作者: 伍朝胜

  督促检查是党委赐予督查部门的“尚方宝剑”,是党的领导延伸的一种行为,是确保党委决策落地见效的有效手段。如何用好“尚方宝剑”,实现促进工作落实和基层欣然接受“双赢”,对督查干部的能力素质和工作方法是一种考验。从工作实践来看,督查干部务必手握“四剑”。
  握“本领”之剑,力求业务过硬。督查工作涉及领域多,范围广,业务性强,可以说,任何工作督查部门都可能参与。督查工作最大的特性就是没有特定的专业,督查工作最明显的特征就是针对方方面面的工作。只要党委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或党委领导授权,党委督查部门有权跟踪督查任何工作,也有责任和义务督促各项工作落实。业务过硬,本领高强是督查干部应有的基本素质。没有深厚的业务功底,就会出现“把握不了”“无从下手”“做不了”甚至“不会做”的尴尬,对上级的意图和督查工作的目标领会不准确。这就要求督查干部培养学习能力,提高理解能力,务必加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建等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增强对督查事项的理解力,找准工作的切入点,无论督查任何工作,都能做内行人、说内行话、办内行事,一针见血,直击问题,成为精通业务的“行家里手”。
  握“担当”之剑,敢于揭短亮丑。没有督查就没有落实,没有督查就没有深化。党委督查部门是党委的一根“针”,专门用来“挑刺”。党委督查工作最鲜明的特征是坚持问题导向。会不会发现问题折射出督查干部是否有能力,敢不敢直面问题反映出督查干部是否能担当。督查干部必须敢于担当,胆小怕事、没有担当精神的干部不配做督查干部。督查干部要坚持对事不对人,不怕得罪人,敢于发现问题、敢于指出问题、敢于面对矛盾,敢于碰硬唱黑脸当包公,敢于讲真话报实情,坚持问题不查清不放过、问题得不到解决不放过、干部得不到教育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做挡风驱邪的“泰山石”,不做你好我好大家好的“老好人”“和事佬”。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的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推动落实,把党委决策的“施工图”变为“实景图”。
  握“公道”之剑,坚持实事求是。从对人来讲,公道正派是对组工干部的基本要求;从对事来讲,公道正派是对督查干部的基本要求。前面提到,督查工作最鲜明的特征是坚持问题导向,就基层而言,任何人、任何部门都不愿“家丑外扬”“问题暴露”;就督查工作而言,发现问题是本质,不发现问题是失职,掩盖问题是渎职。这就要求督促检查坚持实事求是,必须深入实际,把情况摸清、摸实、摸准、摸透,将督查结果原原本本、真实准确地进行反馈汇报,做到客观公正、不偏不倚、喜忧兼报,切不能模棱两可、含糊其辞,更不能弄虚作假、敷衍了事。特别是很多问题存在共性,同样的问题甲部门有、乙部门有、丙部门同样存在,在反馈督查结果时必须一是一、二是二“点名道姓”,让问题无处藏身,切莫以点带面,以偏概全。如果在反馈督查结果时讲人情,徇私情,只点出甲部门的问题,没有点出乙部门和丙部门的问题,显然对甲部门是不公的,也给党委领导掌握实情打了折扣。所以,督查干部必须公道正派,实事求是,分析和指出问题出于公心,客观全面,“一碗水端平”。
  握“自律”之剑,做到作风优良。从督促检查是党委领导延伸的一种行为和领导授权的角度来讲,督查干部的一言一行一定程度代表党委或党委领导,因此,任何时候都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不该说的话坚决不说,不该做的事坚决不做。要慎行,在督查过程中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轻车从简,不搞层层陪同,坚持深入实际、查清实情,不搞走马观花、蜻蜓点水,保持定力,守住底线,不该拿的东西坚决不拿,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该交的伙食费自觉交纳,以“一身正气”实现“不怒而威”。要慎言,俗话说“人好不如话好”,督查干部会不会说话,说什么样的话,都会受到基层干部和广大群众的高度关注,因此必须 “慎言”“三思而言”,做到沟通坦诚、表达清晰、说话和气,言必适时、言必适情、言必适度,自觉维护和树立督查干部的良好形象,以“忠言良语”实现“春风化雨、润物无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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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干部务必手握“四剑”

刊发时间:2018-08-06 A3版  作者: 伍朝胜 【字体:大 中 小】

  督促检查是党委赐予督查部门的“尚方宝剑”,是党的领导延伸的一种行为,是确保党委决策落地见效的有效手段。如何用好“尚方宝剑”,实现促进工作落实和基层欣然接受“双赢”,对督查干部的能力素质和工作方法是一种考验。从工作实践来看,督查干部务必手握“四剑”。
  握“本领”之剑,力求业务过硬。督查工作涉及领域多,范围广,业务性强,可以说,任何工作督查部门都可能参与。督查工作最大的特性就是没有特定的专业,督查工作最明显的特征就是针对方方面面的工作。只要党委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或党委领导授权,党委督查部门有权跟踪督查任何工作,也有责任和义务督促各项工作落实。业务过硬,本领高强是督查干部应有的基本素质。没有深厚的业务功底,就会出现“把握不了”“无从下手”“做不了”甚至“不会做”的尴尬,对上级的意图和督查工作的目标领会不准确。这就要求督查干部培养学习能力,提高理解能力,务必加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建等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增强对督查事项的理解力,找准工作的切入点,无论督查任何工作,都能做内行人、说内行话、办内行事,一针见血,直击问题,成为精通业务的“行家里手”。
  握“担当”之剑,敢于揭短亮丑。没有督查就没有落实,没有督查就没有深化。党委督查部门是党委的一根“针”,专门用来“挑刺”。党委督查工作最鲜明的特征是坚持问题导向。会不会发现问题折射出督查干部是否有能力,敢不敢直面问题反映出督查干部是否能担当。督查干部必须敢于担当,胆小怕事、没有担当精神的干部不配做督查干部。督查干部要坚持对事不对人,不怕得罪人,敢于发现问题、敢于指出问题、敢于面对矛盾,敢于碰硬唱黑脸当包公,敢于讲真话报实情,坚持问题不查清不放过、问题得不到解决不放过、干部得不到教育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做挡风驱邪的“泰山石”,不做你好我好大家好的“老好人”“和事佬”。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的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推动落实,把党委决策的“施工图”变为“实景图”。
  握“公道”之剑,坚持实事求是。从对人来讲,公道正派是对组工干部的基本要求;从对事来讲,公道正派是对督查干部的基本要求。前面提到,督查工作最鲜明的特征是坚持问题导向,就基层而言,任何人、任何部门都不愿“家丑外扬”“问题暴露”;就督查工作而言,发现问题是本质,不发现问题是失职,掩盖问题是渎职。这就要求督促检查坚持实事求是,必须深入实际,把情况摸清、摸实、摸准、摸透,将督查结果原原本本、真实准确地进行反馈汇报,做到客观公正、不偏不倚、喜忧兼报,切不能模棱两可、含糊其辞,更不能弄虚作假、敷衍了事。特别是很多问题存在共性,同样的问题甲部门有、乙部门有、丙部门同样存在,在反馈督查结果时必须一是一、二是二“点名道姓”,让问题无处藏身,切莫以点带面,以偏概全。如果在反馈督查结果时讲人情,徇私情,只点出甲部门的问题,没有点出乙部门和丙部门的问题,显然对甲部门是不公的,也给党委领导掌握实情打了折扣。所以,督查干部必须公道正派,实事求是,分析和指出问题出于公心,客观全面,“一碗水端平”。
  握“自律”之剑,做到作风优良。从督促检查是党委领导延伸的一种行为和领导授权的角度来讲,督查干部的一言一行一定程度代表党委或党委领导,因此,任何时候都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不该说的话坚决不说,不该做的事坚决不做。要慎行,在督查过程中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轻车从简,不搞层层陪同,坚持深入实际、查清实情,不搞走马观花、蜻蜓点水,保持定力,守住底线,不该拿的东西坚决不拿,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该交的伙食费自觉交纳,以“一身正气”实现“不怒而威”。要慎言,俗话说“人好不如话好”,督查干部会不会说话,说什么样的话,都会受到基层干部和广大群众的高度关注,因此必须 “慎言”“三思而言”,做到沟通坦诚、表达清晰、说话和气,言必适时、言必适情、言必适度,自觉维护和树立督查干部的良好形象,以“忠言良语”实现“春风化雨、润物无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