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接待人民群众来访的通告

刊发时间:2018-08-14 A2版  作者:

  为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畅通诉求表达渠道,推动党政领导干部接待人民群众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及时、妥善解决人民群众的诉求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现就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接待人民群众来访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接访时间
  自2018年8月起,每月15日定为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接待人民群众来访日,如遇周六、周日和节假日,接访时间顺延。
  二、接访地点
  临沧市信访局接访室(市政府办公楼2028室)
  三、接访范围
  (一)接访范围
  1、属于临沧市委、市政府和市直部门管辖的,并已向县(区)党委、政府或市直相关部门反映,但未能解决的重大问题;
  2、其他需要向市委、市政府反映的问题。
  (二)不予接访范围
  1、不属于本级职权范围和管辖层级的;
  2、涉法涉诉的;
  3、已经答复、复查、复核终结的;
  4、已经由有权处理机关处理,并签订过《息诉承诺书》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形。
  四、来访须知
  (一)群众来访时,须持有效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到市信访局指定的候访地点进行登记、排序和候访,遵照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按秩序到接访现场反映诉求。来访人员应当自觉遵守《信访条例》规定,严禁缠访、闹访;严禁长时间滞留在接待场所或周边;严禁违法上访和其他禁止的行为。
  (二)群众多人反映同一诉求的,需推选出代表反映,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特此通告
  中共临沧市委临沧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2018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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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接待人民群众来访的通告

刊发时间:2018-08-14 A2版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为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畅通诉求表达渠道,推动党政领导干部接待人民群众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及时、妥善解决人民群众的诉求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现就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接待人民群众来访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接访时间
  自2018年8月起,每月15日定为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接待人民群众来访日,如遇周六、周日和节假日,接访时间顺延。
  二、接访地点
  临沧市信访局接访室(市政府办公楼2028室)
  三、接访范围
  (一)接访范围
  1、属于临沧市委、市政府和市直部门管辖的,并已向县(区)党委、政府或市直相关部门反映,但未能解决的重大问题;
  2、其他需要向市委、市政府反映的问题。
  (二)不予接访范围
  1、不属于本级职权范围和管辖层级的;
  2、涉法涉诉的;
  3、已经答复、复查、复核终结的;
  4、已经由有权处理机关处理,并签订过《息诉承诺书》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形。
  四、来访须知
  (一)群众来访时,须持有效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到市信访局指定的候访地点进行登记、排序和候访,遵照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按秩序到接访现场反映诉求。来访人员应当自觉遵守《信访条例》规定,严禁缠访、闹访;严禁长时间滞留在接待场所或周边;严禁违法上访和其他禁止的行为。
  (二)群众多人反映同一诉求的,需推选出代表反映,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特此通告
  中共临沧市委临沧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2018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