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翔区规范管理促宗教和谐稳定

刊发时间:2018-08-16 A3版  作者:临翔区委统战部供稿

积极引导   维护权益

临翔区规范管理促宗教和谐稳定

  本报讯   近年来,临翔区高度重视宗教工作,以管得住是基础,管得好是目标的工作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维护少数民族和宗教团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全区宗教和谐稳定。
  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宗教维稳工作,把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稳定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区委主要领导为组长,以政法、统战、公安、民宗等职能部门为成员的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区级四班子领导联系宗教活动场所、宗教代表人士制度。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宗教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具体政策和措施。建立健全《临翔区处理宗教方面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和《临翔区处理民族群体性事件的应急预案》,坚持“团结、教育、疏导、化解”的方针,认真排查和调处影响团结稳定的矛盾纠纷。区政府与各乡(镇、街道)签订民族宗教目标责任书,强调辖区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从根本上解决部分干部对民族宗教工作不会管、不敢管的问题。各乡(镇、街道)明确乡村(社区)民族宗教工作助理员和信息员,切实把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作为稳定发展的高度来认识和管理。
  履职尽责,规范管理。充分利用民族团结月、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特别是强化对新修定的《宗教事务条例》学习,进一步增强信教群众和各族人民依法信教观念。注重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特别是中青年宗教代表人士的培养工作。制订培养计划,推荐有宗教情结的品学兼优的青年参加宗教院校教育学习,改善宗教界代表人士的知识结构,提升教职人员综合素质。把优秀教职人员推荐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为他们提供参与政治协商平台,发扬宗教界爱国爱教、团结进步、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把宗教团体经费和教职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切实把党和政府的温暖落到实处。依法规范宗教团体遵守国家法律、严持宗教教规戒律,正信正教抵制邪教。指导帮助各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健全了学习、财务、治安、消防、文物保护等各项规章制度。坚持用规范正统的教义教育引导广大信众正言、正行、自觉抵制邪教,引导信众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党委政府与信众之间桥梁纽带作用。对申请备案的教职人员的户口本、身份证、教职人员身份证明等条件进行再鉴定、再核实。共完成44名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和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认定备案工作。对1名不遵守教义教规的教职人员进行除名。
  打击非法,维护稳定。在抵御渗透、打击非法传教工作中,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做到情况互通,协调配合,突出重点,严厉打击非法活动。成功查获并严厉打击“山东大学生基督教短宣团队非法传教活动”,荷兰籍、美籍人员非法传教等宗教渗透活动,对其进行教育和政策宣传,责令限期遣散。把打击非法传教和渗透工作纳入年终考评事项,要求各乡(镇、街道)注意防范,密切关注动态,及时有效处置。扎实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结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主动会同政法、公安、司法等部门,协调宗教关系,积极推动“平安临翔”创建工作,有效解决了多起矛盾纠纷,积极开展宗教隐患排查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调处、有效处置,近年来无宗教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发生。
  临翔区委统战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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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翔区规范管理促宗教和谐稳定

刊发时间:2018-08-16 A3版  作者:临翔区委统战部供稿 【字体:大 中 小】

积极引导   维护权益

临翔区规范管理促宗教和谐稳定

  本报讯   近年来,临翔区高度重视宗教工作,以管得住是基础,管得好是目标的工作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维护少数民族和宗教团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全区宗教和谐稳定。
  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宗教维稳工作,把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稳定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区委主要领导为组长,以政法、统战、公安、民宗等职能部门为成员的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区级四班子领导联系宗教活动场所、宗教代表人士制度。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宗教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具体政策和措施。建立健全《临翔区处理宗教方面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和《临翔区处理民族群体性事件的应急预案》,坚持“团结、教育、疏导、化解”的方针,认真排查和调处影响团结稳定的矛盾纠纷。区政府与各乡(镇、街道)签订民族宗教目标责任书,强调辖区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从根本上解决部分干部对民族宗教工作不会管、不敢管的问题。各乡(镇、街道)明确乡村(社区)民族宗教工作助理员和信息员,切实把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作为稳定发展的高度来认识和管理。
  履职尽责,规范管理。充分利用民族团结月、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特别是强化对新修定的《宗教事务条例》学习,进一步增强信教群众和各族人民依法信教观念。注重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特别是中青年宗教代表人士的培养工作。制订培养计划,推荐有宗教情结的品学兼优的青年参加宗教院校教育学习,改善宗教界代表人士的知识结构,提升教职人员综合素质。把优秀教职人员推荐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为他们提供参与政治协商平台,发扬宗教界爱国爱教、团结进步、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把宗教团体经费和教职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切实把党和政府的温暖落到实处。依法规范宗教团体遵守国家法律、严持宗教教规戒律,正信正教抵制邪教。指导帮助各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健全了学习、财务、治安、消防、文物保护等各项规章制度。坚持用规范正统的教义教育引导广大信众正言、正行、自觉抵制邪教,引导信众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党委政府与信众之间桥梁纽带作用。对申请备案的教职人员的户口本、身份证、教职人员身份证明等条件进行再鉴定、再核实。共完成44名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和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认定备案工作。对1名不遵守教义教规的教职人员进行除名。
  打击非法,维护稳定。在抵御渗透、打击非法传教工作中,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做到情况互通,协调配合,突出重点,严厉打击非法活动。成功查获并严厉打击“山东大学生基督教短宣团队非法传教活动”,荷兰籍、美籍人员非法传教等宗教渗透活动,对其进行教育和政策宣传,责令限期遣散。把打击非法传教和渗透工作纳入年终考评事项,要求各乡(镇、街道)注意防范,密切关注动态,及时有效处置。扎实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结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主动会同政法、公安、司法等部门,协调宗教关系,积极推动“平安临翔”创建工作,有效解决了多起矛盾纠纷,积极开展宗教隐患排查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调处、有效处置,近年来无宗教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发生。
  临翔区委统战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