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3件作品获奖
云南省第三届大家乐群众文化“彩云奖”决赛落幕
我市3件作品获奖
本报讯 (通讯员 李庭勇) 8月30日,云南省第三届大家乐群众文化“彩云奖”决赛在红河蒙自落下帷幕,临沧市文体广电和新闻出版局选送的音乐类作品《遮然》、舞蹈类作品《涞镣·舞刀少年》、书法作品《刘伯温短文三则》荣获“彩云奖”。
市文体广电和新闻出版局高度重视全省第三届“彩云奖”参赛工作,及早安排市文化馆深入全市进行采风和初评。通过初评,遴选了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沧源佤族自治县的优秀作品。同时,为加强选送作品质量,邀请了省文化馆专家深入相关县(区)对遴选出的作品进行指导排练。此次参赛,全市共选送音乐类作品1件、舞蹈类作品1件,书法作品、美术作品、摄影作品若干,经过专家组评选,我市选送的音乐类作品、舞蹈类作品均入围“彩云奖”决赛,3幅书法作品、3幅摄影作品、2幅美术作品进入决赛参展。
“彩云奖”是云南省群文艺术最高奖项,此次决赛共有全省16个州(市)75个(舞蹈、音乐、戏剧、曲艺四大类别)作品参选“彩云奖”。经过激烈角逐,24个节目脱颖而出被评为“彩云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