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县运用“四种形态”处置50人次
本报讯 (通讯员 段文艳) 今年以来,云县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着力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强化日常监督管理,1至7月份运用“四种形态”处置50人次,同比增长66%,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理26人占52%;第二种形态21人占42%,第三种形态3人占6%,第一、二种形态47人占94%,达到了“惩治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目的。
把实践运用“四种形态”贯穿于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各环节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全过程,从信访受理、线索处置、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执纪审理等具体工作入手,抓细抓实每一个环节,认真落实《关于开展“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工作的实施意见》,在运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注重小枝小节问题抓早抓小,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提醒谈话、函询、约谈、诫勉谈话等方式提高党员干部的“免疫力”,防止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小错误发展成大祸害,好干部蜕变成阶下囚,真正做到对党员干部的严管与厚爱。
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政务处分、组织调整成为管党治党的重要手段,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真正成为极少数,做到惩与治同向发力、同步推进,以不敢促进不能、不想。
通过专题培训、以案代训等举措,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在实践中进一步强化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意识,提升日常监督、审查调查能力,从而促进纪委、监委职能、人员、工作的深度融合,实现纪检监察工作整体性提升。
着力用好第一种形态,发现问题及时红脸出汗、扯袖提醒;综合运用第二、第三种形态,防止一般违纪违法发展成严重违纪违法;毫不放松用好第四种形态,保持高压、持续震慑。做到惩与治同向发力、同步推进,以不敢促进不能、不想。把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落实到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各环节。坚持把监督挺在前,以监督全覆盖、“长牙齿”、挺在前的严格和“带电”加强对各类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执法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紧扣住贯彻落实决策部署情况、重点工作环节、重点领域、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这四个方面开展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