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执行不能”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

刊发时间:2018-09-12 A2版  作者:杨 维

  本报讯   (记者   杨 维)   9月11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执行不能”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介绍当前全市两级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进展情况,并发布全市法院6件“执行不能”典型案例。
  据了解,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全市法院执行案件收案10912件,执结8376件,执行到位金额18.7亿余元;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执行实施类案件7408件,实际结案4560件,结案标的51亿余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2566件。
  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对执行案件无法执行到位的主要情形“执行难”和“执行不能”作了详细介绍。随后,对金融借款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损害赔偿、刑事附带民事损害赔偿等全市法院6件“执行不能”典型案例进行了发布。
  据悉,“基本解决执行难”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下一步,全市法院将不断提升执行工作质效,用足用好各类法律手段,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执行到位,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积极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力争通过加大执行救助力度,妥善解决涉执行案件困难当事人的生活问题。
  最后,执行局相关负责人还就“执行难”“执行不能”相关问题回答了媒体记者提问。
  新闻链接: “执行难”是指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有财产、有履行能力,但因各种原因执行不了的情形。具体原因包括内外两个方面:内部原因是法院自身仍然存在的执行不力、消极执行等情况;外部原因是被执行人逃避执行、拒不履行、抗拒执行等情况。
  “执行不能”主要是指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被执行人的财产客观上无法处置,即使执行法院穷尽一切手段也无法变现,当事人又不接受以物抵债等情形。这类案件虽然从形式上表现为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当事人权利未能最终实现,但其本质上,却属于申请执行人需要自行承担的商业风险、交易风险和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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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执行不能”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

刊发时间:2018-09-12 A2版  作者:杨 维 【字体:大 中 小】

  本报讯   (记者   杨 维)   9月11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执行不能”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介绍当前全市两级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进展情况,并发布全市法院6件“执行不能”典型案例。
  据了解,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全市法院执行案件收案10912件,执结8376件,执行到位金额18.7亿余元;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执行实施类案件7408件,实际结案4560件,结案标的51亿余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2566件。
  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对执行案件无法执行到位的主要情形“执行难”和“执行不能”作了详细介绍。随后,对金融借款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损害赔偿、刑事附带民事损害赔偿等全市法院6件“执行不能”典型案例进行了发布。
  据悉,“基本解决执行难”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下一步,全市法院将不断提升执行工作质效,用足用好各类法律手段,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执行到位,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积极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力争通过加大执行救助力度,妥善解决涉执行案件困难当事人的生活问题。
  最后,执行局相关负责人还就“执行难”“执行不能”相关问题回答了媒体记者提问。
  新闻链接: “执行难”是指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有财产、有履行能力,但因各种原因执行不了的情形。具体原因包括内外两个方面:内部原因是法院自身仍然存在的执行不力、消极执行等情况;外部原因是被执行人逃避执行、拒不履行、抗拒执行等情况。
  “执行不能”主要是指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被执行人的财产客观上无法处置,即使执行法院穷尽一切手段也无法变现,当事人又不接受以物抵债等情形。这类案件虽然从形式上表现为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当事人权利未能最终实现,但其本质上,却属于申请执行人需要自行承担的商业风险、交易风险和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