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帜鲜明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 持续巩固发展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
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时强调
旗帜鲜明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 持续巩固发展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
杨浩东主持
本报讯 (记者 魏江跃) 10月25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为主题开展集中学习。强调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委关于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不断提高做好新时代宗教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持续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
市委书记杨浩东主持并讲话。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系统阐述了宗教工作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做好新时代宗教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清醒认识当前我市宗教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深入推进落实党的宗教工作方针,积极稳妥做好新时代、新要求下全市宗教工作。
会议强调,一要不断加强和改善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要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与党的领导相适应,与现代化建设相适应,与未来发展相适应,与民族的前途命运相适应。三要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宗教发展,使宗教在社会主义大家庭中做到政治认同、社会认同、文化认同。四要依法依规管理宗教事务,全面推进宗教法治化管理,支持和服务合法宗教活动,促进宗教和谐和顺。五要充分认识和把握宗教的长期性、复杂性,推动宗教工作与时俱进。六要把广大信教群众团结在党和政府的周围。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敢管、会管、善管,深入细致做好信教群众的团结教育和服务引导工作,把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
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和有关市级领导,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集中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