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联组会议就全市贯彻实施城乡规划“一法一条例”专题询问问答录
问题五
曹宪勇委员:依法处置违法建筑是提升人居环境、维护城乡规划权威的有力手段。城乡规划法对违法建筑的处置作出了规定,《云南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进一步完善了我省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法的配套体系。但调研过程中,我们发现全市八县(区)在处置两违“建筑中不同程度的存在着前紧后松的状况?特别是固定建筑处置难的问题。请问下一步将采取何措施推进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杜绝增量、消化存量?
市城乡规划局局长李汝荣:违法建筑整治是城乡治理工作的重点、难点和焦点。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作出了”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全面清查并处理建成区违法建设,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2016年6月全省启动开展了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明确提出了违法建筑治理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违法建筑治理工作,先后制定印发了《临沧市城乡违法违规建筑治理行动工作方案》《关于开展国家公职人员违法违规建设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切实抓好违法建筑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公布县区、乡镇违法建筑处置举报与咨询电话的通知》等一系列重要文件,建立了一系列工作机制和制度措施。通过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全市违法建设增量有所控制,存量逐步消减,工作开展取得了一定成效。截止2018年8月底,全市普查违法建筑面积172.81万平方米,累计查处137.94万平方米,累计查处进度79.82%。
2017年,全市共查处违法建筑面积97.79万平方米,工作开展情况省级评定为优秀(全省优秀州市10个),按照评定得分排名全省第8位。2018年,省级下达我市年度目标任务为查处拆除违法建筑面积不低于50万平方米,我市自加压力,下达各县(区)目标任务不低于56.5万平方米。从整体进度上看,八县(区)在处置”两违“建筑中确实不同程度存在前紧后松、永久性建筑处置难度大的情况。2017年我市拆除的违法建筑结构类型以临时性建筑为主;2018年随着工作的不断推进,拆除的违法建筑结构类型转变为以永久性建筑为主,查处拆除难度较2017年更大,工作进入攻坚期。随着工作的不断深入,违法建筑查处拆除难度将越来越大。
2018年1至8月全市共查处违法建筑面积30.88万平方米,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54.66%。7月份我市工作开展情况省级评定为优秀(全省优秀州市6个),按照评定得分排名全省第6位;8月份省级评定为优秀(全省优秀州市7个),按照评定得分排名全省第5位。为进一步落实责任、促进工作,9月19日市人民政府对2018年违法建筑治理工作推进滞后的永德县、耿马自治县人民政府进行了集体警示约谈。
下一步工作中,将严格执行城乡规划法律法规,按照”杜绝增量、消化存量、建立机制、确保长效“的总体目标,加强督促检查,常抓不懈,久久为功,确保违法建筑治理工作取得实效。一是进一步开展违法建筑摸底排查。督促县(区)尽快制定出台违法建筑认定标准和处置办法,深入开展违法建筑普查复核,把底数摸清摸准,特别是将漏统漏报的永久性结构违法建筑纳入整治范围,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二是压实工作责任。加大约谈提醒、警示力度,定期对排名末位的县(区)进行约谈提醒,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实行目标倒逼,督促县(区)边查边治,立查立改,动真碰硬,强力推进违法建筑治理,坚决遏制增量,按期消化存量,确保到2020年,违法建筑增量得到坚决遏制,存量基本整治,长效工作机制形成。三是加强统筹协调。督促县(区)加大统筹推进力度,进一步明晰国土、住建、执法、工商、供电、供水等部门在违法建筑治理工作中的职责,对违法建设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监管。四是坚持依法依规。按照《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临沧市违法建筑治理工作手册》,进一步规范治理程序,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周密研究部署,在处置重大案件、复杂案件时,充分调查并做好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做到依法拆违,和谐拆违,维护稳定。五是严肃开展国家公职人员违法建设清理整治。尽快完成2017年度申报情况抽查核实和查处,完成2018年度申报工作,做到核实一批查处一批。六是突出舆论引导。充分发挥好新闻媒体舆论宣传引导作用,把宣传、思想工作做在前、做到位,争取群众理解、支持和参与。加大城乡规划法律法规以及典型拆违案件的宣传力度,形成防违、控违、拆违的良好氛围。七是抓好督促检查。定期对县(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