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联组会议就全市贯彻实施城乡规划“一法一条例”专题询问问答录

刊发时间:2018-10-29 A2版  作者:

  问题七
  罗成灿委员:城乡规划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乡规划、村庄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村庄规划在报送审批前,应当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但调研中我们发现村庄规划报送审批前根本没有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记录的痕迹?请问这样做符合法定程序吗?

  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毛文明:根据城乡规划法、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村庄规划包括行政村总体规划和自然村建设规划,村庄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行政村总体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自然村建设规划可以由县级人民政府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报县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村庄规划报送审批前,应当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
  近年来,各乡镇在组织开展村庄规划工作中,由于工作不够规范、程序不够严谨、管理缺失,确实存在部分村庄规划没有征求村民会议意见或村民代表会议意见的情况,不符合法定程序要求。在下步工作中,一是将加大督促指导力度,严格城乡规划的审查审批程序,规范痕迹档案管理,做到规划科学、程序合法、管理规范。二是在近期下发的《加快推进村庄规划提升工作方案》中,进一步明确了村庄规划编制组织方式、审查审批等要求。规划编制要求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以下为主的方式进行,民生需求自下而上,底线控制自上而下。严格审查审批,村庄规划初步方案(草案)完成后,需提交村两委充分征求民意,由村两委召开回村干部、驻村干部、村民代表、规划设计单位等多方参加的村庄规划初步方案征求意见会,规划设计单位根据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村庄规划评审稿。村庄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初审,报县城规委专家咨询组审查。根据评审会意见修改后的规划方案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在报送审批前,须将规划方案进行不少于三十日的公示。村庄规划成果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县人民政府审批,报县(区)规划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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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联组会议就全市贯彻实施城乡规划“一法一条例”专题询问问答录

刊发时间:2018-10-29 A2版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问题七
  罗成灿委员:城乡规划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乡规划、村庄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村庄规划在报送审批前,应当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但调研中我们发现村庄规划报送审批前根本没有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记录的痕迹?请问这样做符合法定程序吗?

  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毛文明:根据城乡规划法、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村庄规划包括行政村总体规划和自然村建设规划,村庄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行政村总体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自然村建设规划可以由县级人民政府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报县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村庄规划报送审批前,应当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
  近年来,各乡镇在组织开展村庄规划工作中,由于工作不够规范、程序不够严谨、管理缺失,确实存在部分村庄规划没有征求村民会议意见或村民代表会议意见的情况,不符合法定程序要求。在下步工作中,一是将加大督促指导力度,严格城乡规划的审查审批程序,规范痕迹档案管理,做到规划科学、程序合法、管理规范。二是在近期下发的《加快推进村庄规划提升工作方案》中,进一步明确了村庄规划编制组织方式、审查审批等要求。规划编制要求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以下为主的方式进行,民生需求自下而上,底线控制自上而下。严格审查审批,村庄规划初步方案(草案)完成后,需提交村两委充分征求民意,由村两委召开回村干部、驻村干部、村民代表、规划设计单位等多方参加的村庄规划初步方案征求意见会,规划设计单位根据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村庄规划评审稿。村庄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初审,报县城规委专家咨询组审查。根据评审会意见修改后的规划方案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在报送审批前,须将规划方案进行不少于三十日的公示。村庄规划成果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县人民政府审批,报县(区)规划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