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渠那得清如许 为有源头活水来

——我市四级“河长”身体力行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综述之二
刊发时间:2018-11-20 A1版  作者:魏江跃

   健全机构   河长体检问诊河(湖)
  我市市、县、乡分级设立总河长、副总河长,分别由同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各河库渠分级、分段设立河长,分别由市、县、乡级党政领导同志及村级组织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全市共设立各级河长6104个,其中市级河长26个(含两个副河长)、县(区)级河长390个、乡(镇)级河长2389个、村(社区)级河长3299个。2017年,市级河长巡河56次,村级河长巡河1210次、乡(镇)级河长巡河9782次,村级河长巡河实现日常化。各级河长在巡河过程中,通过实地调研、查阅资料及听取汇报等方式,了解各地推行河长制情况,准确掌握所负责河(库、渠)治理保护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相关责任单位按照河长要求认真开展整改工作。2018年以来,市级河(湖)长深入实地巡查26人次,县(区)级777人次,乡(镇)级6902人次,村级河(湖)长巡查日常化。
  各级河长组织开展“河长清河行动”。我市出台了《临沧市“河长清河行动”实施方案》,各级河长按照实施方案要求,以“清洁河流、水库水质,清除河道、水库违建,清理违法行为”为重点,深入开展河库渠“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坚决打击非法侵占水域岸线、擅自取水排污、非法采砂、非法采矿洗矿、倾倒废弃物以及电、毒、炸鱼等破坏河库生态的违法犯罪行为,从源头上清理各类污泥源。各级河长组织开展“河长清河行动”,共投入人力8592人次,投入专项资金393.754万元,整治车辆及机械近2147台次,开展联合执法27次,出动执法人员185人次,清理垃圾3633.68吨,拆除违规建筑物812平方米,打击取缔非法采砂点71处,整治非法种植物面积5332平方米,处置非法排污口5处,整治非法网箱养鱼、捕鱼事件103起,清理淤泥7067.2立方米,下发违法行为告知书5户,安装排污管道1800米。通过整治,构建“互联互通、引排顺畅、水清岸洁、生态良好”的现代河网水系,河库渠领域内河畅、水清、岸绿、景美初步呈现。
  明确措施   扎实推进基础性工作
  去年3月起,我市迅速开展河湖库渠名录的收集、汇总工作。通过多次修改、复核,临沧河库渠分级名录已通过省河长办认定。为准确掌握河库现状,摸清河库受污染情况,我市及时组织相关部门逐条、逐段对纳入市级管理的河(库)进行了“地毯式”摸排。在全面普查的基础上,组织编制了纳入市级管理的12条河流及12座水库“一河(湖)一策”方案,将河库问题清单、目标清单、任务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逐一进行梳理,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各县(区)同步开展相关工作,全面完成“一河(湖)一策”方案的编制。
  多部门联动,完善监测评价体系。我市利用水务部门的“水资源业务管理系统”“雨情遥测系统”,环保部门的“污染源监测管理系统和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住建部门的“全国城镇污水管理系统”等平台对水质、水量进行监测、评价和发布,实现信息共享。目前水质目标体系及水质水量监测评价体系已建立,积极开展全市水质、水量监测体系的整合。
  通过市级统筹,统一规定河长公示牌的规格、外观、材料、竖立位置及数量、竖立时限等要求。此外,还充分利用水务、国土、环保等部门现有的信息系统,通过利用微信公众号、手机APP及QQ群等渠道,实现河库渠治理与保护相关信息采集、发布和共享。目前市、县两级河(湖)长制信息平台正在加快建设中,永德县、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镇康县县级河(湖)长制信息平台建设已完成并投入运行。制定出台《临沧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新闻宣传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推动工作的实施方案,采取以微电影、电视、报纸,以及开展河库渠保护管理教育进校园“五个一”主题活动等多种形式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参与河湖治理的良好氛围,引导公众形成护河、爱渠、管库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共同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大美临沧。
  “既有‘规定动作’,又有‘自选动作’”。 去年11月30日,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查通过了《临沧市南汀河保护管理条例》,批准条例实施,并由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公布施行。我市按照要求出台了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工作督察制度、考核问责和激励制度、验收制度等六项市级河长制配套制度,同时还结合实际编制部门联合执法等五项配套制度,形成“6+5”制度体系;8县(区)、82个乡(镇)出台河长制六项配套制度,制定实施河长巡查、工作督办、部门联动执法及重大问题请示报告等相关制度(办法),加强协调联动,各尽其责,确保全市河库渠旱涝安全。
  总河长2号令直击“清四乱”
  今年8月30日,市总河长、市委书记杨浩东签署了总河长第2号令,印发了《临沧市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这是继临沧市总河长《关于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安排部署》的第1号令签署一年多后的第二道令,这在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中具有承上启下的里程碑意义。
  2号令“清四乱”专项行动包括摸底调查、集中整治、巩固提升三个阶段,面对“四乱”突出问题,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并明确了时间节点。目前已进入集中整治阶段,在前一阶段的调查摸底中,以县为单位开展地毯式排查,全面查清河湖(库)“四乱”问题,逐河逐湖(库)建立问题清单200余项,已清理整治的问题均制表明细。
  我市以河(湖)长制为抓手,将河(湖)长制六大目标任务分解到市级各相关部门,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联动机制,并制定河湖保护管理的专项行动方案,合力推进河湖专项整治,严格落实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和河(湖)长清河、水污染防治、入河排污口清理整治、“剿灭”黑臭水体、河道采砂清理整治、水源地综合保护、乡村“七改三清”、水资源“双控”、水域岸线保护、地下水清理整治、水生态修复、河湖联合执法、水库垃圾围坝专项整治行动、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等15项专项行动。
  工作方案的出台、组织领导体系的建设、工作制度机制的建立、工作任务的细化实化、2号令的部署,让全市河湖长开启了新的履职之旅,持之以恒、全面推行河长制,大美临沧必将焕发新的磅礴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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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渠那得清如许 为有源头活水来

——我市四级“河长”身体力行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综述之二

刊发时间:2018-11-20 A1版  作者:魏江跃 【字体:大 中 小】

   健全机构   河长体检问诊河(湖)
  我市市、县、乡分级设立总河长、副总河长,分别由同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各河库渠分级、分段设立河长,分别由市、县、乡级党政领导同志及村级组织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全市共设立各级河长6104个,其中市级河长26个(含两个副河长)、县(区)级河长390个、乡(镇)级河长2389个、村(社区)级河长3299个。2017年,市级河长巡河56次,村级河长巡河1210次、乡(镇)级河长巡河9782次,村级河长巡河实现日常化。各级河长在巡河过程中,通过实地调研、查阅资料及听取汇报等方式,了解各地推行河长制情况,准确掌握所负责河(库、渠)治理保护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相关责任单位按照河长要求认真开展整改工作。2018年以来,市级河(湖)长深入实地巡查26人次,县(区)级777人次,乡(镇)级6902人次,村级河(湖)长巡查日常化。
  各级河长组织开展“河长清河行动”。我市出台了《临沧市“河长清河行动”实施方案》,各级河长按照实施方案要求,以“清洁河流、水库水质,清除河道、水库违建,清理违法行为”为重点,深入开展河库渠“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坚决打击非法侵占水域岸线、擅自取水排污、非法采砂、非法采矿洗矿、倾倒废弃物以及电、毒、炸鱼等破坏河库生态的违法犯罪行为,从源头上清理各类污泥源。各级河长组织开展“河长清河行动”,共投入人力8592人次,投入专项资金393.754万元,整治车辆及机械近2147台次,开展联合执法27次,出动执法人员185人次,清理垃圾3633.68吨,拆除违规建筑物812平方米,打击取缔非法采砂点71处,整治非法种植物面积5332平方米,处置非法排污口5处,整治非法网箱养鱼、捕鱼事件103起,清理淤泥7067.2立方米,下发违法行为告知书5户,安装排污管道1800米。通过整治,构建“互联互通、引排顺畅、水清岸洁、生态良好”的现代河网水系,河库渠领域内河畅、水清、岸绿、景美初步呈现。
  明确措施   扎实推进基础性工作
  去年3月起,我市迅速开展河湖库渠名录的收集、汇总工作。通过多次修改、复核,临沧河库渠分级名录已通过省河长办认定。为准确掌握河库现状,摸清河库受污染情况,我市及时组织相关部门逐条、逐段对纳入市级管理的河(库)进行了“地毯式”摸排。在全面普查的基础上,组织编制了纳入市级管理的12条河流及12座水库“一河(湖)一策”方案,将河库问题清单、目标清单、任务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逐一进行梳理,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各县(区)同步开展相关工作,全面完成“一河(湖)一策”方案的编制。
  多部门联动,完善监测评价体系。我市利用水务部门的“水资源业务管理系统”“雨情遥测系统”,环保部门的“污染源监测管理系统和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住建部门的“全国城镇污水管理系统”等平台对水质、水量进行监测、评价和发布,实现信息共享。目前水质目标体系及水质水量监测评价体系已建立,积极开展全市水质、水量监测体系的整合。
  通过市级统筹,统一规定河长公示牌的规格、外观、材料、竖立位置及数量、竖立时限等要求。此外,还充分利用水务、国土、环保等部门现有的信息系统,通过利用微信公众号、手机APP及QQ群等渠道,实现河库渠治理与保护相关信息采集、发布和共享。目前市、县两级河(湖)长制信息平台正在加快建设中,永德县、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镇康县县级河(湖)长制信息平台建设已完成并投入运行。制定出台《临沧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新闻宣传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推动工作的实施方案,采取以微电影、电视、报纸,以及开展河库渠保护管理教育进校园“五个一”主题活动等多种形式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参与河湖治理的良好氛围,引导公众形成护河、爱渠、管库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共同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大美临沧。
  “既有‘规定动作’,又有‘自选动作’”。 去年11月30日,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查通过了《临沧市南汀河保护管理条例》,批准条例实施,并由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公布施行。我市按照要求出台了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工作督察制度、考核问责和激励制度、验收制度等六项市级河长制配套制度,同时还结合实际编制部门联合执法等五项配套制度,形成“6+5”制度体系;8县(区)、82个乡(镇)出台河长制六项配套制度,制定实施河长巡查、工作督办、部门联动执法及重大问题请示报告等相关制度(办法),加强协调联动,各尽其责,确保全市河库渠旱涝安全。
  总河长2号令直击“清四乱”
  今年8月30日,市总河长、市委书记杨浩东签署了总河长第2号令,印发了《临沧市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这是继临沧市总河长《关于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安排部署》的第1号令签署一年多后的第二道令,这在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中具有承上启下的里程碑意义。
  2号令“清四乱”专项行动包括摸底调查、集中整治、巩固提升三个阶段,面对“四乱”突出问题,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并明确了时间节点。目前已进入集中整治阶段,在前一阶段的调查摸底中,以县为单位开展地毯式排查,全面查清河湖(库)“四乱”问题,逐河逐湖(库)建立问题清单200余项,已清理整治的问题均制表明细。
  我市以河(湖)长制为抓手,将河(湖)长制六大目标任务分解到市级各相关部门,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联动机制,并制定河湖保护管理的专项行动方案,合力推进河湖专项整治,严格落实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和河(湖)长清河、水污染防治、入河排污口清理整治、“剿灭”黑臭水体、河道采砂清理整治、水源地综合保护、乡村“七改三清”、水资源“双控”、水域岸线保护、地下水清理整治、水生态修复、河湖联合执法、水库垃圾围坝专项整治行动、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等15项专项行动。
  工作方案的出台、组织领导体系的建设、工作制度机制的建立、工作任务的细化实化、2号令的部署,让全市河湖长开启了新的履职之旅,持之以恒、全面推行河长制,大美临沧必将焕发新的磅礴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