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延安精神打赢脱贫攻坚战
当前,凤庆县脱贫攻坚正处在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期,广大党员干部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目标,狠抓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大力弘扬延安精神,带领群众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是我们党立下的军令状。对于这道军令,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是当然的执行者。思想要是行动的先导。全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政治站位,把抓好脱贫攻坚作为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政治任务,严格落实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的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做到有令必行、令行禁止,以有进无退、背水一战、敢打必胜的决心和信心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同时,要求各级党员干部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规定,严守财经纪律和相关法规要求,完善监督管理机制,管好用活各类扶贫资金,决不允许假公济私、截留挪用、暗箱操作、虚报冒领,确保政策到位、项目落地、资金安全、干部廉洁。认真执行生活纪律,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创造崇俭务实、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自觉践行“党建引领”理念,立足党建,着眼扶贫,找准结合点,抓住关键点,把握着力点,推进党建工作与脱贫攻坚有机融合,做到围绕党建抓脱贫,抓好脱贫促党建。坚持把基层党建目标任务与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有机融合,实现党的建设和脱贫攻坚“无缝对接”。始终将村级“两委”班子和党员队伍的建设作为重点,从严从实抓好教育培训、规范管理和阵地建设等工作,着力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选优配强“两委”班子,解决党员老化、责任淡化、能力弱化等突出问题。强化目标管理,建立激励机制,激发基层党支部书记的工作活力,切实发挥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坚守一线强攻坚。要求全县党员干部大力弘扬“临沧作风”,认真落实“五个一线”工作法,切实把脱贫攻坚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处级干部要在一线指挥。每位处级干部都把挂钩乡(镇)、挂钩村作为各自的“责任区”,深入一线了解情况、查找问题,着力帮助乡(镇)、村破难题、补短板、堵漏洞、缩差距,切实当好“指挥员”。乡(镇)干部在一线攻坚。所有乡(镇)干部自觉履行主体责任,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和“三率一度”要求,全力以赴地投身于脱贫攻坚大会战,奏响精准扶贫这一时代最强音,切实当好“主攻手”。工作队员在一线坚守。要求驻村扶贫工作队和迎检工作队队员严守纪律,尽职尽责,真抓实干。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督查工作,重点督查组织领导强不强、扶贫对象准不准、帮扶机制实不实、资金使用严不严、脱贫成效真不真、基层基础牢不牢、驻村扶贫细不细,切实当好“督战队”。
为民务实常态化。要求广大党员干部严格落实群众路线,把服务群众贯穿于脱贫攻坚全过程,努力实现群众工作常态化。一是政策宣传常态化。充分利用进村、到组、入户开展工作的时机,着力宣传精准扶贫政策,耐心进行答疑解惑,让群众及时了解政策、正确认识政策、合理用好政策。二是包村帮户常态化。包村部门、帮户干部要定期不定期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准确把握挂钩村和贫困户的所需、所求,认真落实包户户清、包对标补短、包风险化解、包环境提升、包政策宣传和包举证验收“六包”责任,确保挂钩帮扶责任真正落到实处。三是思想教育常态化。要围绕“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这一主题,经常性开展自强、诚信、感恩教育,引导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强化主体地位,在脱贫攻坚中迸发出更加强劲的创造力。
真抓实干担当有为。要求村“三委”干部着眼于“六个精准”,在前期精准普查和动态管理工作基础上,锁定贫困对象,确定工作重点,认真落实各项精准扶贫政策,着力推进保安居、兴产业、强基础、增收入、促民生等各项工作,自觉抵制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对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要科学谋划、合理安排、狠抓落实。要坚持实事求是,不搞虚假脱贫和数字脱贫。在产业建设、项目资金、贫困对象动态管理等工作中,要维护大多数群众的利益,坚决杜绝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吃拿卡要、与民争利等行为。对村中的大事小情,都要进行集体决策,杜绝“家长制”“一言堂”,严防因独断专行、盲目决策而使个人陷于迷途,工作走入歧路。把脱贫攻坚工作纳入村务公开重要内容,严格按照“三评四定一公示”的程序做好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及时公示资源、资产、资金管理使用的动态信息,切实保障村民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不断提高脱贫攻坚的公信度和满意度。村监督委成员特别是监督委主任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监督执纪,让村级干部自觉遵守脱贫攻坚“战场纪律”,确保脱贫攻坚操作合规、推进有序、进展迅速。对脱贫攻坚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违纪违规行为,将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行处理。对造成不良后果或恶劣影响的,采取适当方式进行问责。对问题严重的,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触犯法律的,除进行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还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