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时遛狗”规定好
10月29日,文山州文山市人民政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发布《关于加强文山市区犬类管理的通告》,明令禁止7时至22时在城区遛狗。这一“限时遛狗”的规定,对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犬只管理,优化居住环境,维护公共安全和治安秩序,有效改善和缓解城市人犬矛盾日益加剧的突出问题开了个先例,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遛狗令。
现如今,在不少城市人犬矛盾日益加剧,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突出问题,各地因不文明养犬引发的冲突屡见报端。这不,11月3日,杭州发生一起女子赶走追孩子的狗,被狗的男主人骑在身上殴打,并声称“这狗是我儿子!”的暴力事件。
这足以说明,文明养犬既要靠管理而更多的则要靠自律,更重要的是应尽一种责任,而这种责任就是养犬者应该承担起必要的社会责任。说实话,在社会多元化日益显现的今天,狗作为人类的朋友,或出于看家护院的需要,或因为感情慰藉的满足,或由于多种多样的原因,养狗本身并没有错。可问题是,养犬者应该自觉遵守“游戏规则”遵守法律的规定,为心爱的狗狗办好“户口”,并按照要求对其履行监管的职责。比如:按时带它去接种狂犬疫苗,既保护他人也关心了自己。在规定时段遛狗必须使用束犬链,并由成年人牵引。训练它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控制它不随地大小便,犬吠影响他人休息时应当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左邻右舍相安无事……这些举手之劳的小事,利人利己利狗狗,何乐而不为呢?
总之,只要所有的养犬者都能担负起与享受到的权利相对等的社会责任,把保护所有人不被狗伤害、不被狗困扰作为自己的义务。那么,一幅人类与狗和谐共处的美好画面就会呈现在广大市民面前,并形成文明养犬、科学养犬的良好氛围,打造美丽宜居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