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

通报两起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公开宣判情况
刊发时间:2018-12-15 A2版  作者:彭文昌

  本报讯 (记者 彭文昌) 12月14日,市委宣传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召开临沧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云县人民法院和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分别对两起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进行公开宣判情况。
  据通报,此次宣判的两起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分别为:云县人民法院审理的刘某忠等8人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案和耿马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的字某等4人寻衅滋事案。涉恶的12名被告人,或有组织地在公共场所聚众造势、强拿硬要、任意损坏公私财物,或非法拘禁债务人、或随意殴打他人,严重扰乱社会生活秩序,影响恶劣。经人民法院审理,涉案12名被告人分获一年至五年不等有期徒刑。该两起案件的公开宣判,凸显了我市各级各部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坚强决心,展示了我市依法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阶段性成果,必将对黑恶势力犯罪形成有效震慑。
  据介绍,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两级人民法院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专项斗争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统一思想认识,强化使命责任,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的部署要求,狠抓业务培训指导,不断加大宣传力度,着力提升审判质效,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犯罪。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共收涉黑涉恶一审案件6件31人,此前已审结2件11人,有效维护了临沧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
  云南日报、春城晚报、临沧日报、临沧广播电视台、临沧新闻网、临翔区电视台6家媒体记者,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负责同志以及部分群众代表参加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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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

通报两起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公开宣判情况

刊发时间:2018-12-15 A2版  作者:彭文昌 【字体:大 中 小】

  本报讯 (记者 彭文昌) 12月14日,市委宣传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召开临沧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云县人民法院和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分别对两起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进行公开宣判情况。
  据通报,此次宣判的两起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分别为:云县人民法院审理的刘某忠等8人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案和耿马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的字某等4人寻衅滋事案。涉恶的12名被告人,或有组织地在公共场所聚众造势、强拿硬要、任意损坏公私财物,或非法拘禁债务人、或随意殴打他人,严重扰乱社会生活秩序,影响恶劣。经人民法院审理,涉案12名被告人分获一年至五年不等有期徒刑。该两起案件的公开宣判,凸显了我市各级各部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坚强决心,展示了我市依法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阶段性成果,必将对黑恶势力犯罪形成有效震慑。
  据介绍,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两级人民法院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专项斗争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统一思想认识,强化使命责任,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的部署要求,狠抓业务培训指导,不断加大宣传力度,着力提升审判质效,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涉黑涉恶犯罪。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共收涉黑涉恶一审案件6件31人,此前已审结2件11人,有效维护了临沧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
  云南日报、春城晚报、临沧日报、临沧广播电视台、临沧新闻网、临翔区电视台6家媒体记者,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负责同志以及部分群众代表参加新闻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