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18年12月17日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刊发时间:2018-12-21 A1版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2月16日至19日在临翔召开。建议会议的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临沧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临沧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临沧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临沧市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临沧市2019年市级地方财政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临沧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
八、其他事项。